嘉鱼县人民政府

县住建局

政府信息公开

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嘉鱼县住建局编制了《嘉鱼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嘉鱼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嘉鱼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政府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

(一)办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编制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

(五)本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主动公开本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三)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四)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五)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六)重大建设项目的有关情况;

(七)公务员事业编制位、名额、报考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八)规划、统计相关信息;

(九)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嘉鱼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2、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网址:http://www.jiayu.gov.cn/xxgk。本机关还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公告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3、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县政府指定的依申请公开集中受理点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公开范围。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2、申请形式。申请人提出获取信息申请,请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要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437200,湖北省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31号)、传真方式(6354217)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嘉鱼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及申请答复。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会提前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申请政务公开无特殊情况不收取任何费用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4)本机关依据《条例》及本指南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4、不予公开范围

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申请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不予公开;

2)所申请信息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不予公开;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申请信息涉及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予公开;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他人身份、通讯、健康、婚姻、家庭、财产状况等个人隐私的,不予公开;

5)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信息,公开前需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意见期间不计入答复期限,如征求意见期限内第三方未予回复或回复不同意公开的,不予公开;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本机关属于牵头制作机关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可以征求相关行政机关的意见,被征求意见机关不同意公开的,不予公开。

5、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1)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根据有关规定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2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时,根据所掌握信息的实际客观状态公开信息,凡需要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进行其他处理的信息,根据有关规定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3)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信访、投诉、举报、咨询、党务等信息,根据有关规定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4)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根据有关规定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5)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根据有关规定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6、滥用知情权处理

(1)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本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本机关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2)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机关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机构及监督方式

(一)工作机构。 

嘉鱼县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嘉鱼县住建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嘉鱼县发展大道131号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51日—930日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刘朝应联系电话:0715-6354216,传真号码:0715-6354217,邮政编码:437200,邮箱号码619575026@qq.com。

(二)监督方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