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10-18

 目  录

 

第一部分: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正   文


第一部分  嘉鱼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县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 提出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全县有关国土资源管理、地质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政府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县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实施细则,拟订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负责编制县级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组织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调整。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制定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做好基本农田动态跟踪管理,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指导监督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工作。

(六)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七)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八)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管理矿业权评估和全省地质资料汇交,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单位资质。

(十)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组织并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二)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县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县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三)实施国土资源科技与外事工作规划,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国土资源管理直通车”服务。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嘉鱼县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包括的单位如下:根据嘉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鱼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嘉政办发[2010]131号)文件精神,嘉鱼县国土资源局为正科级县政府工作部门。我局下设10个内设机构,9个二级单位: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副科级事业单位)、矿产资源稽查所、国土整治局(副科级事业单位)、土地交易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城区直属分局(副科级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5个派出机构(乡镇国土所):陆溪国土资源中心所、官桥国土资源所、鱼岳国土资源中心所、潘湾国土资源中心所、牌洲湾国土资源所。

 

第二部分 嘉鱼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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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第三部分 嘉鱼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017年决算收入合计4830.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30.9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

2、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483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5.3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0.68%;项目支出2865.5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 59.32%。

3、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830.9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184.29万元。主要原因是:土地整治项目和新增费减少。

4、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4830.9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184.29万元。主要原因:土地整治项目和新增费减少。

5、2017年“三公”经费合计11.36万元。其中:①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0万元;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1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16.28万元,主要原因:公车改革之后,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③公务接待费6.65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0万元。

6.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99.67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19.07万元,主要原因:办公设备购置增多,日常公用经费增多,改建办公楼电梯等。

7.2017年政府采购金额合计774.43万元,其中:货物类130.68万元;工程类95.19万元;服务类548.56万元。

8.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共计0人次;公务接待105批次,共计80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款):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其他生活救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五、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三、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四、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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