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三)部门机构设置
二、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2023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落实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湖北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并指导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审核或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承担报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和成果登记备案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等管理工作。承担城市设计及实施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发展战略及其他专项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点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防护体系。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和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服务和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拟订全县测绘(包括数字城市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13.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
14.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及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重大违法案件。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工作的具体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县本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查审批、规划许可、验收核实及批后管理和行政处罚等工作。参与城市传统街区、历史地段的划定和历史建筑的确定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规划管理工作。统筹全县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书三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的归口管理工作。
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审批事项整合,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强化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督察。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机关及下属7个局属二级单位;5个乡镇基层所,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2个。
(三)部门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7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国土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法规督察股;7个局属二级事业单位;5个乡镇基层所。行政编制13个,机关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制181个。上年度未单位实有人数223人,其中:在编在岗人员140人,在编其他人员3人,以钱养事财政包干人员5人,退休人员75人。
二、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795.27万元,比上年减少9861.22万元,减少77.9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9.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按照单位职能职责结合本年实际工作任务,按需编制申报 2023年项目预算,项目减少 。
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795.27元,比上年减少9861.22 万元,减少77.9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719.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2023年按照单位职能职责结合本年实际工作任务,实施项目减少 。
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82.7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0.12%,比上年增加137.97万元,增加95.28%。其中:办公费30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电费31.2万元、邮电费7万元、物业管理费20万元、差旅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劳务费34.9万元、委托业务费 0万元、工会经费23.14万元、福利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7.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46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0万元。增加主要原是:我局2022年预算口径是差额预算单位,113人包干人员公用经费预算安排为0万元,2023年我局纳入全额预算拨款,增加了公用经费预算拨款。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5.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21%,比上年增加5.9万元。主要原因:我局2022年预算口径是差额预算单位,113人包干人员公用经费预算安排为0万元,没有资金来源,没有预算三公经费,2023年我局纳入全额预算拨款,增加了公用经费预算拨款。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开支。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没有因公出(境)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目前本单位公用用车1辆,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为0万元,2023年财政增加预算安排。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接待费2.9万元,比上年增加2.9万元。主要原因:我局2022年预算口径是差额预算单位,113人包干人员公用经费预算安排为0万元,没有资金来源,2023年我局纳入全额预算拨款,增加了公用经费预算拨款。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41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31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比上年减少4938.88万元,减少92%。减少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预算项目减少;二是根据我省最新政府采购目录调整及采购限额标准的变化,相应减少编列货物类、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总数比2020年末减少0辆。
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比2020年末减少 0 台(套),原因:按照程序处置 0台(套),新购置 0台(套)。
三、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支出589.91万元,其中重点项目 0个。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与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同时结合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工作任务、资金使用方向,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整合、调整、完善,形成了科学合理、高度精炼、重点突出的核心指标体系。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四、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部门收支预算附表(见附件)
《嘉鱼县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23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五、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