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落实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湖北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并指导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审核或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承担报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和成果登记备案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等管理工作。承担城市设计及实施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发展战略及其他专项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点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防护体系。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和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服务和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拟订全县测绘(包括数字城市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13.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
14.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及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重大违法案件。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工作的具体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县本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查审批、规划许可、验收核实及批后管理和行政处罚等工作。参与城市传统街区、历史地段的划定和历史建筑的确定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规划管理工作。统筹全县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书三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的归口管理工作。
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审批事项整合,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强化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督察。
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差额拨款行政单位,单位内设7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国土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法规督察股,7个局属二级事业单位,5个乡镇基层所。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469.24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069.54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和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9469.24万元,与 2021 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069.54万元,增长2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69.24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9469.24万元,与 2021 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069.54 万元,增长204%。其中:基本支出2556.78万元,占本年支出13%;项目支出16912.46万元, 占本年支出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469.24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069.54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和支出增加。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5.49万元,比 2021 年度决算数减少2535.8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减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93.75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5614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增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5.49万元, 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与 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35.87万元,减少47%。主要原因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875.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82.59万元,占89%。主要是用于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89万元,占7%。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04.01万元,占 4%。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56.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06.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50.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6593.75万元,本年支出16593.7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7.28万元,增加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我局预算口径是差额预算单位,有113人包干人员公用经费预算安排为0万元,没有资金来源,致使“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预算数保持不变的主要原因:决算数和预算数均为0。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本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6.39万元,增长109%。增长的主要原因:县冶金建材产业工作专班办公经费在我局代管,列支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故2022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2.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养、保险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89万元,增长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我局预算口径是差额预算单位,有113人包干人员公用经费预算安排为0万元,没有资金来源,致使“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2 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 53个,45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82万元,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3个,45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0.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05.7万元,上升211%。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局预算口径是差额预算单位,有113人包干人员公用经费预算安排为0万元,没有资金来源,故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较小。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1.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财政局组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结果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项目中涉及的各单位严格按照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内容进行开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按照规定的流程经审批后支付,资金管理到位,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并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