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对象 | 决定书文号 | 处罚内容摘录 | 决定时间 |
1 | 任六珍非法占地案 | 任六珍 | 嘉自然资规执罚 ﹝2023﹞1号 | 一、责令在三十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504.76平方米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将土地退还给官桥镇跑马岭村村民委员会;二、对非法占用的504.76平方米土地并处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5047.6元。 | 2023.1.10 |
2 | 张桂林非法占地案 | 张桂林 | 嘉自然资规执罚 ﹝2023﹞2号 | 一、责令在三十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987.48平方米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二、对非法占用的987.48平方米土地并处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9874.8元。 | 2023.1.10 |
3 | 程建军破坏农用地案 | 程建军 | 嘉自然资规执罚 ﹝2023﹞3号 | 一、责令其30日内改正或治理在176.47平方米基本农田上建造台球室的行为,恢复原种植条件; 二、对未整改到位的176.47平方米(约合0.27亩)进行处罚,罚款人民币45684元。 | 2023.1.18 |
4 | 湖北诚石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 湖北诚石科技有限公司 | 嘉自然资规执罚 ﹝2023﹞5号 | 责令在十五日内将非法占用的1835.65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嘉鱼县高铁岭镇人民政府,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18356.5元。 | 2023.2.16 |
5 | 孙祥阶无证采矿案 | 孙祥阶 | 嘉自然资规执罚 ﹝2023﹞7号 | 没收非法采出的13500吨砂岩的违法所得,计人民币9.45万元;并处违法所得50%的罚款,计人民币4.725万元,合计罚没人民币14.175万元。 | 2023.3.15 |
6 | 嘉鱼县鸿宇住宅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 | 嘉鱼县鸿宇住宅开发有限公司 | 嘉自然资规执罚 ﹝2023﹞8号 | 对江樱花园小区销售的543.9平方米物业用房,处该部分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13597.5元(543.9平方米×500元/平方米×5%)。 | 2023.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