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工业项目实行“零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1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三抓一优”,助推工业崛起,培育经济发展新功能,根据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工业项目城市配套费和登记环节继续实施“零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零收费”是指在2022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的3年间,我县对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在企业登记和建设环节,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含转移、变更、更正、异议)、不动产登记工本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适用条件

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投资新建的工业制造业、信息化领域项目,享受“零收费”优惠政策,包括:

1.工业基建、技改项目;

2.工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3.工业内资、外资类投资项目;

4.软件服务业内、外资项目,不包括其他服务业等非制造业项目。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业项目,不得享受“零收费”优惠政策:

1.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

2.不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要求的;

3.属于高投入、高能耗、高排放、低产出等“三高一低”范畴的;

4.投资主体在生产经营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

三、落实措施

工业项目审批权限为江陵县各乡镇所,请各乡镇所未实行工业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尽快对接所在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迅速制定工业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征政策文件,切实做好工业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征工作。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31日起施行。

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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