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 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9-16 来源: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背景形势

“多测合一”是指将在行政审批中的同一个建设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测绘业务,由原多项测绘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绘项目,由业主单位选择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中介服务机构承担建设工程所需的工程测量(含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和不动产测绘(含地籍测绘、房产测绘)等多项测绘业务,并在行政审批中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或按要求分别向审批部门推送测绘成果。随着“多测合一”相关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化支撑平台建设变得尤为重要。

2.建设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8年5月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通知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国务院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对于验收涉及的测量工作,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意见再次提出,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2022年3月2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 ”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6号),要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为“多测合一”工作牵头部门,目前由其他部门牵头的要尽快调整到位,确保全省“多测合一”工作一盘棋推进。省自然资源厅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有关方面扎实做好“多测合一”改革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提出本部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房屋销售、产权登记涉及测绘工作的内容清单及技术要求,运用信息系统实现测绘需求一次告知,避免多头提交数据。

2022年4月18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省自然资源厅进一步推动“多测合一”改革工作方案》(鄂自然资函〔2022〕209 号),要求各地要积极主动作为,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切实站在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高度,按照我省“多测合一”改革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围绕测绘事项综合委托、项目登记、质量监管、成果汇交、共享服务等具体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探索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优化相关审批事项办事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严格履行“多测合一”牵头部门工作职责,确保改革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为满足我县“多测合一”各阶段审批流程在线办理的要求,提升测绘中介服务水平和质量,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提升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效率,按照嘉鱼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建设要求,建设嘉鱼县“多测合一”信息服务系统,实现从测绘业务委托、测绘成果质检、成果更新入库、成果数据分发、成果数据共享的全过程一体化管理,实现对嘉鱼县“多测合一”工作实施全流程的监测监管。

3.建设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 ”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6号)等文件精神,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提高嘉鱼县工程建设项目测绘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强监管、统一标准、促进共享成果,以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等行政审批所需全流程测绘中介服务为主线,开发建设嘉鱼县“多测合一”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平台以打破行业垄断,提升服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市场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整体工作目标,面向建设单位、测绘服务机构、审核单位、测绘管理部门、项目审批及不动产登记部门等提供中介服务事项委托、合同备案、测绘成果审核与成果管理、成果共享应用等功能,全面改变现场申报的“跑马路模式”,到应用互联网“走网路模式”,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进一步提升测绘服务机构服务效能,提升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本项目具体建设目标包括:

1)   统一标准:统一测绘基准,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多测合一”测绘活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多测合一”的测绘技术标准、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测绘活动。采取“一次测、分类计”方式,实现“一测多用”。测绘单位从事“多测合一”测绘活动,鼓励合法公平的价格竞争,依法制止和查处各类价格欺诈、价格串通、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   优化流程:梳理测绘事项,实现多测合并,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优化测绘流程,简化相关审批流程。

3)   信息共享:实现“多测合一”成果共享,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测绘机构管理,服务基础测绘更新、服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服务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服务其他委办局。

4)   服务提升:面对建设单位实现缩短审批周期,压减建设项目测绘成本;面对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形成良好的营商环境,实现测绘业务在线办理、工作效率提升;面对测绘管理部门实现测绘成果自动检查、管理;面对横向部门实现成果共享、融合应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