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桥镇财经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 01105619X/2022-1011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官桥镇财经所
名       称: 官桥镇财经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4-13
嘉鱼县官桥镇财经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三)部门机构设置
二、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2022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
2、镇政府和镇直部门的财务代理记账以及财政资金监管;
3、乡镇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4、村级“三资”的监督管理;
5、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我所共有15人,其中财政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5人,聘任人员1名。
(三)部门机构设置
仅包含本单位部门预算。
二、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官桥镇财经所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76.02万元,比上年减少15.6万元,减少7.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66万元,其他收入52.3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非必要的各项支出 。
嘉鱼县官桥镇财经所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76.02万元,比上年减少15.6万元,减少7.9%。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3.8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9.77万元,项目支出52.3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非必要的各项支出 。
嘉鱼县官桥镇财经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官桥镇财经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7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1.23%,比上年增加9.1万元,增加85.29%。其中:办公费3.15万元、印刷费0.5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1.73万元、邮电费0.18万元、差旅费0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劳务费0.6万元、工会经费1.33万元、福利费1.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5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人员增加及人员人均公用经费标准调整。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官桥镇财经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27%,比上年减少2.3万元,减少36.5%。减少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减少了公务接待费开支。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境)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 %。减少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配备公务用车车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官桥镇财经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鄂政办发〔2020〕56号)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8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比上年减少22.75万元,减少53.22%。减少主要原因:根据我省最新政府采购目录调整及采购限额标准的变化,相应减少编列货物类、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官桥镇财经所共有车辆0辆。总数比2020年末减少0辆,原因:无车辆。
省政府办公厅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末减少0台(套),原因:无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三、2022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制定年度和长期整体绩效总目标和各项目目标,合理分级设置具体绩效指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积极开展绩效自评,推动完善预算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
四、官桥镇财经所单位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附表(见附件)
五、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