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溪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索引号 : 01105619X/2023-1903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陆溪镇人民政府
名       称: 陆溪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4-27
陆溪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保障空气质量,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做好2023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实施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联村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采取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着力推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秸秆全面禁烧,积存农作物秸秆全面清理,焚烧隐患彻底消除,确保全镇无上级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焚烧点,努力实现全镇“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现一处黑斑”的禁烧目标。
三、工作重点
1.重点时段。夏收、夏种与秋收、秋种时节以及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段。
2.重点区域。嘉陆线沿线至界石蔬菜基地(藕塘、邱家湾、官洲、界石)、11号渠四好农村路至印山(官洲、花园、印山)、三角带至陆口大桥沿线(官洲、界石)、东吴大道陆溪段(印山、虎山、铜山、界石)、加油站和燃气公司等易燃易爆场所附近两侧5公里范围内。
3.重点人群。各村(社区)对“痴、呆、傻、聋、哑”等重点人群进行重新梳理排查,并落实村组干部包保责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镇秸秆禁烧工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的工作机构,镇农办负责秸秆禁烧日常工作(见附件1)。镇联村党委和驻村干部切实履行包保责任,要多到联点村研究和指导秸秆禁烧工作,督促各村召开村“两委”干部、党员、组长、村民代表和农机手会议,明确村组干部责任区,确保在禁烧期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
2.明确工作职责。镇纪委负责对镇、村、组干部在岗在位履职情况进行督查,镇农办负责采取“人防+技防”方式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巡查,督促各村对发现的焚烧点、黑斑及时处置,做好巡查督查记录。镇应急办、消防站负责安排应急值守,负责消防车、洒水车水源和应急扑火设备储备,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镇派出所负责火点案件侦办,做到“四必查”、“四必处”即:有火必查、有烟必查、有斑必查、有报必查;有查必处、机手必处、田主必处、问题必处。镇农技中心要加强农机管理,对在本镇范围内使用收割机的,提醒督促种植大户与农机手签订承诺书,收割机一律加装粉碎装置。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集中堆放点,提醒农户禁止在道路两侧、地头、沟渠、河道等位置堆放秸秆。及时成立村组巡逻队,坚持在重要时段、极端气候、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如发现火点,按照“谁种田,谁负责,谁翻耕”原则及时处置,如找不到当事人的,由村委会负责限时清理。
3.营造宣传氛围。镇农办负责督办各村利用显示屏、横幅、宣传车、敲锣、广告标语、一封信等形式开展宣传,营造秸秆禁烧宣传氛。各村、各部门结合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带头学习宣传秸秆禁烧有关规定,推动秸秆禁烧法律法规“进村组、进校园、进企业”,营造秸秆禁烧工作齐抓共管良好氛围。
4.强化考核问责。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对于界石、官洲、铜山三个村,如当年禁烧工作成效显著的,年底一次性奖励秸秆禁烧经费2万元,对于藕塘、邱家湾、花园、印山、虎山五个村,如当年禁烧工作成效显著的,年底一次性奖励秸秆禁烧经费1万元。对因安排部署和巡查不力而出现火点的村,被县督查每发现一处着火点,给予村委会罚款5000元,罚款超过工作经费的,在年底考评总经费中扣除,用于奖励其他村,镇农办负责汇总情况。凡被市级及以上遥感监测有火点的或通报的村,取消当年秸秆禁烧经费,由镇纪委结合履职情况,参照《秸秆禁烧追责问责意见》,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