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索引号 : 01105619X/2023-07065 文       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潘湾工业园

名       称: 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三)部门机构设置

二、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2023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有关行政管理规章、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及管理规定;

2、依据嘉鱼县总体规划、编制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按规定权限、负责审批、审核和上报在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内的投资项目;

4、按照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使用规划,依法进行畈湖工业园土地的规划、征用、开发和管理工作;

5、会同县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及建设规划部门,建设和管理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6、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依法管理畈湖工业园的财政、税收、建设规划、土地使用、建筑市场、房产、环境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7、负责组织兴办和管理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的相关社会公益事业;

8、负责保障畈湖工业园内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9、负责领导和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的工作;

10、行使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内设股室6个(综合部、企业服务部、招商部、建设部、规划部、财务审计部)。

(三)部门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上年度末实在在职职工13人。

二、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81.34万元,比上年减少5492.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1.34,其他收入为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2023年只做财拨项目。

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为381.342万元,比上年减5492.22少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万元,项目支出190.6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2023年项目减少。

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4.1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63%,比上年减少10.46万元,减少30.5%。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2万元、咨询费0.1万元、手续费0.1万元、电费3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租赁费0.1万元、会议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 0.4万元、工会经费1.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它交通费用1.32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开支和非必需、非刚性支出、人员减少。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0.76%,比去年多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35万元,其中30万元作为县招商及产业专项工作费,5万元作为本单位公务接待。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没有因公出(境)计划。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鄂政办发〔2020〕56号)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与上年度持平。

省政府办公厅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三、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项目支出190.62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与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同时结合县政府办公室重点工作任务、资金使用方向,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整合、调整、完善,形成了科学合理、高度精炼、重点突出的核心指标体系。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四、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23部门收支预算附表(见附件)

五、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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