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湾镇致全镇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索引号 : 01105619X/2024-07199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潘家湾镇人民政府

名       称: 潘家湾镇致全镇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12日

全镇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

根据湖北省人大《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全镇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我们向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发出“禁烧秸秆,从我做起”的倡议,请大家自觉做到不露天焚烧秸秆、树叶和垃圾,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增加收入,变废为宝。

焚烧秸秆主要有五大危害。一是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二是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加重雾霾,空气能见度下降,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四是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五是焚烧秸秆产生大量二氧化碳,严重污染大气,加剧气候的温室效应。

露天焚烧秸秆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有关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焚烧秸秆,违者要依法进行经济处罚或行政拘留,对造成火灾、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作物秸秆是一种宝贵的自然资源,可以通过机械粉碎还田,收储发电;高温堆肥,生产固化成型燃料,或沼气等多种途径综合利用。还可以起到保水、保沙、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结构,减少水土流失等功效。

我们号召,在搞好收获的同时,要把农作物秸秆充分利用,不要焚烧秸秆、不要焚烧垃圾。我们携起手来,让我们的家园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

潘家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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