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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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08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现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布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镇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健全领导机制,确保全镇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三)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做法: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我镇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 三是完善镇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事项公开。将入驻便民服务大厅的8个镇直部门窗口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资料以及电子申请表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公示,公众只要登录该网站即可申请该事项,可浏览事项所需的全部材料和审批程序、联系电话、表格填写以及设立该事项的法律法规等。同时,我们还印制了各窗口的纸质《办事指南》免费供群众取用,镇、村、社区大门口的醒目位置均贴了鄂汇办海报供群众扫码登录,群众可足不出户在APP上办理业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结合我镇工作实际,重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决策公开。重大事项决策前,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机关干部会、镇工作例会等会议征集各相关部门意见,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有关文件。将镇政府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公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二是执行公开。紧紧围绕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涉及镇政府事项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并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深化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公开,积极响应政府预决算及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向社会公开制度。
(五)2019年度潘家湾镇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六)2019年度潘家湾镇人民政府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2019年度潘家湾镇人民政府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潘家湾镇人民政府没有以本单位名义制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本年度涉及镇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1个(民政部门集中采购化肥),涉及金额82.8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含各行政机关以本机关或本机关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公文)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含各行政机关以本机关或本机关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公文)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参考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全部和部分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82.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潘家湾镇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潘家湾镇人民政府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正确指导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为此,我镇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规范性。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机关领导任组长,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制定并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进行标准化和规范化。
二是及时更新内容,增强时效性。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加大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在全镇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增强主动性。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一整套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加强网站建设,适时维护,完善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信息公开的自觉性,确保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不断提高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年底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作为单位、个人创先评优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奖惩制度,激发信息公开工作热情,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嘉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嘉鱼县潘家湾镇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15-6628888)。
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