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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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19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现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布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镇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健全领导机制,确保全镇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三)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做法: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我镇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三是完善镇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事项公开。将入驻我镇便民服务大厅的8个部门窗口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资料以及电子申请表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公示,公众只要登录该网站即可申请该事项,可浏览事项所需的全部材料和审批程序、联系电话、表格填写以及设立该事项的法律法规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结合我镇工作实际,重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决策公开。重大事项决策前,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机关干部会、镇工作例会等会议征集各相关部门意见,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有关文件。将镇政府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公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二是执行公开。紧紧围绕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涉及镇政府事项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并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深化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公开,积极响应政府预决算及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向社会公开制度。

2020年度潘家湾镇人民政府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潘家湾镇人民政府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2020年度潘家湾镇人民政府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潘家湾镇人民政府没有以本单位名义制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本年度涉及镇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1个(民政部门集中采购化肥),涉及金额82.75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应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参考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82.7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潘家湾镇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潘家湾镇人民政府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正确指导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为此,我镇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规范性。立领导小组由分管机关领导任组长,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制定并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进行标准化和规范化。

二是及时更新内容,增强时效性。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加大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在全镇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增强主动性。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一整套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加强网站建设,适时维护,完善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信息公开的自觉性,确保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不断提高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年底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作为单位、个人创先评优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奖惩制度,激发信息公开工作热情,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报告通过嘉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嘉鱼县潘家湾镇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15-6628888)。


            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

         2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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