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部门预算 公开情况

索引号 : 01105619X/2024-04993 文       号 :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单位: 嘉鱼县妇幼保健院

名       称: 嘉鱼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部门预算 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2-08

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三)部门机构设置

二、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2024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嘉鱼县妇幼保健院承担辖区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孕产保健、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妇幼公共卫生和医疗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报务、优生指导、药具管理、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承担出生医学证明 的具体事务、妇幼健康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服务质量监测、妇幼和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上报等工作

2.负责对下级技术服务机构的指导与培训,接受下级转诊。

  1. 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本单位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事业编制57,上年度在职职工109人,聘用人员52人,离退休33人。

(三)部门机构设置

没有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设置了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计划生育服务部四大部,包括妇产科、儿科新生儿沐浴中心检验科、放射科、药剂科、麻醉科、B超室、心电图室、计划生育科、室消毒供应室

二、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890.70万元,

1、妇幼保健院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收入情况。2024年预算收入890.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0.7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预算支出890.70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890.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基本支出:2024年预算为890.7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890.70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置购置等公用经费0万元。

2项目支出:2024年预算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资产总额2084.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0.51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128.28万元,无形资产原值28万元;(计提累计折旧1714.72万元,累计摊销28万元)
 2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四台;
 350万元以上设备五台
 4
、房室面积11329.5平米;

三、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妇幼保健院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与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整合、调整、完善,形成了科学合理、高度精炼、重点突出的核心指标体系。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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