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索引号 : 01105619X/2024-05016 文       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嘉鱼县红十字会

名       称: 嘉鱼县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2-08

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三)部门机构设置

二、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2024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

3.开展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4.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开展其他人道服务工作。

5.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

6.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和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7.依法开展募捐活动,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确保资金安全和公开透明度。

8.加强红十字队伍建设,发展与各地红十字会之间的友好交往,开展人道主义领域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2024年红十字会为新增预算单位,此次部门预算公开为红十字会本单位的预算情况。

(三)部门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为6人。年末在编在岗6人。

二、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红十字会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66.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47万元。

嘉鱼县红十字会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66.47万元,其中:基本保障支出93.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3.85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9.60万元;项目支出73.02万元,其中经常性项目73.02万元。

嘉鱼县红十字会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红十字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6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 5.7,其中:办公费2.10万元,印刷费 0万元、水电费 0.4万元、邮电费1.2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5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 0万元、会议费 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 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2.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 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红十字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 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2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没有因公出(境)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按县公车改革政策,我单位无公用用车车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接待费2万元,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红十字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鄂政办发〔202156号)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 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 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红十字会共有车辆 0辆。

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三、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嘉鱼县红十字会项目支出 73.02万元,其中重点项目 2个。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与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同时结合县政府办公室重点工作任务、资金使用方向,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整合、调整、完善,形成了科学合理、高度精炼、重点突出的核心指标体系。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四、嘉鱼县红十字会2024部门收支预算附表(见附件)

五、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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