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委编办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 01105619X/2024-0501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嘉鱼县委编办
名       称: 嘉鱼县委编办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2-08
嘉鱼县委编办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三)部门机构设置
二、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2024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县委编办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机构编制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协调全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研究拟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监督实施;审核报批全县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和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机构设置调整事项;承担县级党政群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含副科级以上领导职数)规定审核报批和日常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县行政编制(包括政法专项编制)和事业编制的分配、调整意见。
(四)研究拟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标准;审核审批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负责对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能审核提出意见。
(五)负责协调县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之间、县直各单位与各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负责全县各镇、县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用编进编管理。
(七)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和专项统计工作;定期向县委编委主任报告全县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和事业编制的使用情况。
(八)负责对拟提请县委编委会议审议研究的机构编制事宜,提出初审建议方案及相关汇报说明。
(九)指导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实名制管理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县机构编制业务工作;监督检查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机构改革实施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十一)负责牵头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工作的具体事务。
(十二)监督管理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名称和中文网络域名的规范使用。
(十三)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负责县级登记管理范围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县委编办负责牵头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工作。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挂牌,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推进相关行政职权的规范运行;县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调整规范和取消下放,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受理,征求县委编办意见后按程序办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单位内设股室3个,事业单位1个,行政编制7个,事业编制6个,年末实有人数14人(其中3人以钱养事人员)。退休3人.
(三) 县委编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县委编委督查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财务、人事等工作。承担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综合治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任免、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及其他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机构改革实施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群众来信来访、网上投诉和“12310”举报电话进行受理、督办或调查核实,对违法违纪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承担县委编办电子政务中心回归的行政职责,综合管理全县规范使用“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工作;承担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开展门户网站业务建设、技术维护和电子档案工作;承担全县机构编制统计、实名制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管理工作,指导县委编办电子政务中心做好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具体工作。
(二)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股。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重要问题的综合、专题、前瞻性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起草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综合性文件;研究、改进、完善全县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工作;承担县直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等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协助处理业务范围内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上编、下编工作及开具人员编制凭证;会同财政部门实施全县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与财政经费的同步管理。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建立农村公益性事业新机制工作。具体负责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参与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编制总量管理方案;承担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外的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等日常管理,协助处理业务范围内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外的事业单位上编、下编工作及开具人员编制凭证;会同财政部门实施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与财政经费的同步管理;对县直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能审核提出意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实施办法;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行为,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执行情况的“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举办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以及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委托登记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电子化工作;负责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证书发放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1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2.54万元减少1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62万元;其他项目收入15.3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财政精简项目支出 。
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15万元,比上年减少22.54万元减少1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62万元;其他项目收入15.3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财政精简项目支出 。
县委编办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1.7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 10 %,比上年减少3.7万元,减少 0.12%。其中:办公费 3万元、印刷费 2万元、水电费 1.08万元、邮电费3.1万元、差旅费0.7万、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维修(护)费 0.2万元、会议费 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 3.2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0.62万、离退休公用经费0.12万、其他交通费用6.2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开支和非必需、非刚性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与上年上升0.2万元。上升主要原因:调研活动增加,业务学习交流增加。还是要坚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没有因公出(境)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比上年减少 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增加0.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调研活动增加,业务学习交流增加,还是要坚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鄂政办发〔2020〕56号)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4年,我办政府采购预算 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5.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委编办共有车辆 0辆。省政府办公厅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
三、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县委编办项目支出 15.38万元,其中重点项目2个。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与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同时结合县政府办公室重点工作任务、资金使用方向,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整合、调整、完善,形成了科学合理、高度精炼、重点突出的核心指标体系。
1.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2.
四、县委编办2024部门收支预算附表(见附件)
五、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