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嘉鱼县委巡察办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索引号 : 01105619X/2025-0218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中共嘉鱼县委巡察办
名       称: 中共嘉鱼县委巡察办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1-20
中共嘉鱼县委巡察办2025年部门预算
公开情况
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三)部门机构设置
二、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2025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对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巡察工作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2.承担县委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
3.负责抓好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巡察组组长库、巡察干部人才库;健全完善巡察干部选配任用、调整交流、立功受奖、管理监督及退出机制。
4.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各巡察组开展工作。
5.负责对县委管理的地方、部门、县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村(居 )党组织进行全面巡察。
根据工作需要或上级要求,对县重点领域及巡察对象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巡察。
6.负责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相关部门履行巡察整改督办督查职责情况、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情况进行督导。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单位内设股室3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我办为一级预算单位,预算单独报送。
部门机构设置
我办行政编制8个,事业编制4个。上年度末实有在编职工12人,临时聘用人员2人,公益性岗位2人,退休1人。
二、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50.24万元,比上年增加44.58万元,增加14.58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0.2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人员工资福利费增加。
县委巡察办2025年支出预算总额为350.24万元,比上年增加44.58万元,增加14.58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0.2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县委巡察办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1.1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 11.76%,比上年增加6.08万元,增加17.32 %。其中:办公费12万元、物业管理费 1.8万元、培训费 0.3万元、公务接待费 0.3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福利费2.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8.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2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 2.28%,与去年持平。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没有因公出(境)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万元,与去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去年持平。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鄂政办发〔2020〕56号)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零星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委巡察办共有车辆 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 2辆,总数与2023年一致。
县委巡察办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比2023年末减少 0台(套),原因:按照程序处置 0台(套),新购置 0台(套)。
三、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县委巡察办项目支出 116.24万元,其中重点项目 0个。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与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同时结合巡察工作任务、资金使用方向,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整合、调整、完善,形成了科学合理、高度精炼、重点突出的核心指标体系。
四、县委巡察办单位2025部门收支预算附表(见附件)
五、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