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索引号 : 01105619X/2022-23021 文       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嘉鱼县财政局

名       称: 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请予审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6号)精神,按照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工作部署,现将2020年嘉鱼县国有资产管理现状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0年底,嘉鱼县国有资产总额275.65亿元。按资产分类分为:企业性国有资产220.99亿元(其中:金融性国有资产1.71亿元),其他国有企业资产4.80亿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49.86亿元。

截至2020年底,嘉鱼县县域国土总面积为31,396.56公顷;水资源总量13.5159亿立方米;林地总面积25,096.90公顷。2020年土地收储39,总面积1,748.93亩。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57宗,成交价款119,941.06万元,成交面积23,290.15亩。

(一)企业性国有资产

嘉鱼县共有6家县本级出资国有企业,分别是:嘉鱼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嘉鱼县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嘉鱼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嘉鱼南嘉投资有限公司、嘉鱼城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20.99亿元:负债总额98.83亿元,所有权益总额122.18亿元,资产负债率44.72%。

除县本级出资国有企业外,其他由行政事业单位经办的国有企业(含全民所有制企业、经济实体)共计23家,资产总额合计4.80亿元;负债总额合计3.05亿元;净资产合计1.75亿元;资产负债率63.59%。

(二)金融性国有资产

嘉鱼县县属金融企业1家,即嘉鱼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71亿元;负债总额0.1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54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嘉鱼县纳入2020年资产年报统计的行政事业单位共314个,其中:行政单位54个,事业单位260个。纳入2020年国有资产清查范围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49.86亿元;负债总额14.50亿元;净资产总额35.36亿元。核定编制人数7,829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6,738人。

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资产构成情况:

1.嘉鱼县行政事业单位共有机动车辆575辆,其中:正常使用303辆,车改、盘亏、无法使用共272辆;

2.嘉鱼县行政事业单位登记的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共575处,共计2,043,42825平方米;

3.嘉鱼县行政事业单位共有130个在建工程项目,合计金额749454.24万元;

4.嘉鱼县行政事业单位共有13家单位83项,涉及公共基础设施(广场、文化体育设施、桥梁、公路、保障性住房等)资产,涉及面积6,672,136.82平方米;

5.嘉鱼县行政事业单位共有3家单位28项其他类资源(国家文物、储备粮食等)资产,涉及文物6510件,入账价值均为名义价值。其中:一级保护文物1件、二级保护文物4件、三级保护文物4件、一般文物6,501件;涉及文物保护单位109处,其中:省级文保单位4处、市县级文保单位23处、尚未核定公布文保单位82处;

6.嘉鱼县行政事业单位储备粮食5,000吨,按市价估算价值为1,270.00万元;

7用于出租房屋344处,共计30,862,041.67平方米,年出租收益为3,997.96万元;

8.  嘉鱼县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涉及房屋、门面、鱼池、养殖场、水库等70处,共计111,521.16平方米。

(四)资源性国有资产情况。

1.土地分类情况。嘉鱼县县域总面积为31,398.56公顷。其中实有耕地4394.52公顷;湿地面积为1,127.01公顷;实有园地11786公顷;实有林地2,282.83公顷;实有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671.81公顷;实有草地92.95公顷;商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687.85公顷;住宅用地面积为1,517.6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为327.41公顷;特殊用地面积为29.60公顷服用地面积为101.77公顷;实有交通运输用地1,004.30公顷;实有其他土地面积19.10公顷。

2.水资源分布情况。2020年嘉鱼县水资源总量13.5159亿立方米,地表水资源量12.8311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6170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总量4,431立方米,亩均水资源总量2,648立方米;嘉鱼县平原水库18座,湖泊共21处。其中:大型湖泊5处,大岩湖、蜜泉湖、蜀湖、珍湖、茶湖,其他小型湖泊共16处。

3.森林资源情况。嘉鱼县森林面积25,096.90公顷,森林蓄积量110.682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2.98%。其中:大型林场2处,虎山林场占地3,030亩,仙人洞林场占地4,150亩;大型森林公园1处,牛头山森林公园占地100公顷,牛头山园艺场431.431亩。

4.矿产资源情况。嘉鱼县目前已发现的矿产资源有:黄金、锰、地热、煤、大理石、水泥用石灰岩、熔剂用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砖瓦用黏土等10余种。现已开发利用的主要有黄金、地热、水泥用石灰岩、熔剂用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等5种。

二、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积极探索国企改革。按照中共中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改革精神,以向管资本为主监管职能转变,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动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2022年我县国资监管体系以向管资本为主监管职能转变。重点搞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加快推进县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发展。优化重组和转型升级后的县属国有企业及投资运营平台要创新经营方式,推进实施多元化经营,引入战略投资者,鼓励我县投资运营平台与央企、省企、国内外大型企业和民营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参股,逐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二是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合我县国有企业现有情况,拟构建“1+N”的国有资产监管运营体系。其中,“1”为“嘉鱼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中心”,负责对县属国有一级集团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N”就是新成立的3家县属国有一级集团公司(县城市发展集团、县交建集团、县乡村振兴文旅开发集团)和现有的2家县属国有一级集团公司(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县城投公司)以及下一步拟成立的其他县属国有一级集团公司。通过县属国有企业优化重组,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完善国资国企内外部监督体系,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实现国资监管大提升。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完善资产管理机制。县政府相继颁布了《嘉鱼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嘉鱼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招租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和《嘉鱼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工作的通知》,让行政资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为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下发了《关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的通知》使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出租审批工作联网运行,提高资产管理工作效率。

二是增强资产管理方式。2020年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县本级出资国有企业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国有资产统一监督管理奠定基础。通过资产清查,健全和完善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县本级出资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全县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完善内控机制创造条件。通过对全县国有资产状况进行全面摸底,掌握国有资产的规模、结构、运行收益等。按照资产属性进行分类,依法整合国有资产,为国企改革提供有利条件。

(三)资源性国有资产方面

一是总体规划自然资源。我县自2019年启动嘉鱼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目前通过梳理各乡镇以及相关单位的发展需求,初步建立嘉鱼县重大项目库,共分为交通、水利、产业、教育、民生5大类,同时每个月定期联系各个部门更新项目库,确保重大项目不漏项。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已初步形成目标定位、区域协同发展、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三线划定与管控、规划分区、生态功能结构、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城镇村体系、农业产业空间规划、村庄分级分类、中心城区规划分区、综合交通体系等成果。

二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我局依据《湖北省长江干支流两岸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19-2020)》要求,开展了白云山片区3个矿山以及渡普砖瓦厂的生态修复,总修复面积61.66公顷。使矿区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地表植被恢复,防治了水土流失。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了《嘉鱼县2016-2020年非煤矿山整治工作方案》。分别完成了3个矿区的财政投资评审、项目招投标,启动了各矿区的生态修复工程。目前,各矿区生态修复项目正在按设计要求开展修复。

三、 存在问题

(一)国有企业资产方面

市场竞争力不强。目前县属国有企业存在自主经营效益偏低,长期依赖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给业务、给项目、给资金,没有成为真正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部分企业承担政府公益建设项目较多,资产负债率偏高,造血功能差,偿债能力弱。企业规模不大,竞争力不强,治理结构不完善,自身造血功能缺失,蜕变成经营性事业单位。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方面

资产台账数据不准。有的单位对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捐赠无偿取得资产不入账或者只入账不登记为资产;有的单位房屋、土地等权证不齐全,甚至无相关凭证;有的单位未对资产信息进行动态更新等现象,导致帐帐不符,账实不符,账表不符,出现多套资产数据问题。

(三)资源性国有资产方面

资源管护不到位。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权限分散,均归属于各相关职能部门,因此导致资产使用效率不高,仍存在荒芜等问题。

四、措施建议

(一)国有企业资产方面

加快国有资本结构调整。明确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实施减户减员减非主营业务,加强主责主业,着力解决县属平台企业多而不强、主业不精、债务风险高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壮大企业实力,提升经营效益,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和自我造血功能。推动县属国企聚焦主业,发挥公益属性,向基础性、公共性、资源性、引领性、保障性等民生领域和关键产业集中,发挥国有经济在实现我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中的引领担当作用。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夯实国有资产基础数据。严格执行行政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对国有资产实行购置、使用、异动全流程的核算管理,确保国有资产核算真实、准确、及时。认真执行《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要构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级资产管理体系,同时明确单位内部使用人或保管人、资产管理部门、采购部门、财务部门相应的职责,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管理体系。

(三)资源性国有资产方面

科学规划使用自然资源。充分发挥现有国有资源资产的经济效用,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地,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稳步推进我县工业绿色转型。按照创建节约集约模范省要求,推行“亩产论英雄”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巩固我县节约集约模范县成效。树立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在资源节约上再发力,按照“六大”活动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专项工作进度,推动优质调研报告的成果转化,进一步开展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打造多层级公园体系,提升城市颜值和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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