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相关标准、申请条件、补助标准、竣工验收要求、审定程序、认定结果
索引号 : 01105619X/2022-3713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县住建局
名       称: 2022年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相关标准、申请条件、补助标准、竣工验收要求、审定程序、认定结果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相关标准、申请条件、补助标准、竣工验收要求、审定程序、认定结果
评定相关标准: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6类重点对象”。
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政策条件的,可以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户恢复重建补助的,不得纳入补助范围。
申请条件:农户身份为上述“6类低收入群体”,且住房安全风险等级为C级、D级或无房户。
补助标准:根据“6类重点对象”的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等级、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合理制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和办法,实行差异化补助。2022年列入计划的低收入群体C级危房改造补助标为13000元/户;D级危房改造,一人户补助标准为19000元/户,两人及以上户补助标准38000元/户,且要优先拨付使用中央直达危改资金。过渡期内,补助标准原则上保持不变,因上级补助政策有调整时,县级补助标准相应做调整,补助规则另行通知。
竣工验收条件:在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县危改办联合乡镇政府,组织技术人员开展现场质量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结构、围护结构、建筑材料、施工操作规范等,确保农村危房改造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靠;建筑材料质量合格,施工操作规范。同时,应具备卫生厕所,实现人畜分离。
审定程序:1.申请受理。由农户本人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对于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居)委会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2.对象认定。县危改办向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提供经乡镇审核的,申请纳入农村住房保障的对象名单;县民政局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县乡村振兴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困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3.危房鉴定。先确认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对民政局、乡村振兴局认定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县危改办组织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的,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
4.审核审批。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工作程序,逐级审核审批、公告公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5.信息比对。对纳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象,申请“省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信息比对,对有负面清单的,不得纳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范围。
6.实施改造。对符合条件的,经信息比对无负面清单的农户危房实施改造,危房改造当年计划应当年完成。
7.质量管控。在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县危改办联合乡镇政府,组织技术人员开展现场质量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结构、围护结构、建筑材料、施工操作规范等,确保农村危房改造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靠;建筑材料质量合格,施工操作规范。同时,应具备卫生厕所,实现人畜分离。
8.严格验收。各镇在农户完成危房改造后,向县危改办提出验收申请,县级及时对提出申请的进行验收,按照一户一档资料,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验收包括改造质量验收和档案资料验收),确保建成一批、验收一批。
9.资金拨付。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知(财社[2022]42号)的要求,按照“建成一批、验收一批、公示一批、拨付一批”的程序,由县级财政按集中支付程序直接打入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在中央补助资金支付后3个工作日内,将支付信息录入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加固改造,以及统建集体公租房等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必须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三方协议。
10.档案建立和信息录入。县危改办要负责督促指导各镇落实一户一档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农户档案要做到填写规范,资料齐全,县级要将所有危改农户档案留存,各镇要将本镇的危改农户档案复印留存。及时将农户信息录入至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无论是利用中央和省级危改资金还是本级财政资金进行的危房改造,均要录入系统,不得遗漏。
认定结果:对象认定。县危改办向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提供经乡镇审核的,申请纳入农村住房保障的对象名单;县民政局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县乡村振兴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困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危房鉴定。先确认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对民政局、乡村振兴局认定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县危改办组织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的,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