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嘉鱼县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

索引号 : 01105619X/2023-37851 文       号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嘉鱼县农业农村局

名       称: 2023年嘉鱼县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嘉鱼县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


补贴操作方式: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第一步:购机者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购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鼓励使用非现金方式交易),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步:开具全额机打发票购机后,产销企业须向购机者开具全额机打发票,发票备注栏中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发动机号(限配备柴油机、汽油机的产品)、车架号(限配备柴油机、汽油机的产品)、出厂编号等信息。

第三步:机具铭牌和发动机铭牌上传经销商将所销售的机具铭牌和发动机铭牌(有动力的机具)发给生产厂家,由厂家登陆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进行上传。经销商可在补贴系统页面上点击企业供货查询菜单,查询铭牌铭牌是否上传是否清晰可辨的信息。

第四步:申请补贴。购机者持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购机发票、牌证管理机具的有关牌证材料、购机者银行卡(账户)等,自主向县农业农村局农机部门或通过“湖北农机补贴APP”、“湖北政务服务网-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补贴,并签署告知承诺书。

第五步:审验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农机部门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县农业农村局农机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对单台补贴额在5000元及以上的重点机具要进行现场实物核验;单台补贴额在5000元以下的非重点机具,由县农业农村局农机部门在补贴资金兑付后根据实际情况按不低于5%的比例抽查核验),并分别在“湖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第六步:兑付补贴。县财政农业农村局农机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须拨付至经营组织的银行账户,不得拨付给个人。

核验机具联系电话:18671567857/0715-6336796

咨询监督投诉电话:0715-6336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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