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关于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SD2XN202312030006号交办信访件 整改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 01105619X/2024-03668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

名       称: 嘉鱼县关于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SD2XN202312030006号交办信访件 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的相关规定,现对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SD2XN202312030006号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21日至202427日,共7天。

一、交办信访件内容

咸宁市嘉鱼县官桥镇米埠村四组养猪场臭气扰民,污水排入鱼塘。

二、整改措施

1.督促企业加强臭气治理,减少臭气逸散;要求其加强处理后的尾水及养殖干粪的使用和监管,确保作为灌溉、施肥使用

2.在污水排入鱼塘方面,要求企业将回水池抽排水软管更换为固定管,将回水池外雨水沟进行回填;立即将承包的鱼塘溢流口进行封堵,监督企业不得将废弃饲料作为鱼饲料进行投肥养殖,对信访人及相关农户的鱼塘、藕塘进行清淤。

3.开展畜禽养殖检查联合行动,对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积极帮扶指导畜禽养殖场规范粪污综合处理和利用。

、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1.一是臭气处理方面养殖场污水处理站集污池中的进水池已按要求进行密闭处理,已无臭气逸散问题;堆粪车间已全部密闭,且除臭装置保证24小时运营,现场堆粪车间臭气问题已解决。二是尾水及养殖干粪使用和监管方面。该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属于种养循环模式,建立和完善了猪场的环境保护体系,配备了废水、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养殖废水通过粪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尾水用于周边2000亩消纳土地的灌溉;对于干粪利用,在确保作为施肥自用和供应周边农户使用的同时,与武汉碧优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沼渣干粪消纳协议做到资源化、无害化利用。

2.污水排入鱼塘方面,一是养殖场将回水池排水软管更换为固定管;二是对回水池外雨水沟进行回填防止雨污混流;鱼塘及暂存污水已经按照要求回抽,液位已经降低;现场已按要求对鱼塘溢流口进行封堵,已经完全消除污水渗漏的问题。三是企业与信访人及相关农户签订了鱼塘、藕塘10年使用权的租赁协议,鉴于鱼塘、藕塘目前还有部分成鱼和成藕,信访人及相关农户表示暂不要进行清淤,待需要清淤时再通知企业进行清淤。

3.自2023年12月至今,嘉鱼县农业农村局、嘉鱼县生态环境局,各镇开展畜禽养殖检查联合行动3次,发现问题一项(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记录不完整)已立行立改;聘请武汉市农科院畜牧所专家开展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专题培训,开展大型养殖场技术对接,提升治理的科技水平。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嘉鱼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0715-6348001

联系地址:嘉鱼县鱼岳镇麒麟路

嘉鱼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421

  • xndy01.jpg
  • |
  • |
  • xngb0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