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关于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交办信访件(编号:X3HB202405230013) 整改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 01105619X/2024-15503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

名       称: 嘉鱼县关于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交办信访件(编号:X3HB202405230013) 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的相关规定,现对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编号:X3HB202405230013)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30日,共7天。

一、交办信访件内容

信访人反映:“咸宁市嘉鱼县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白果树村长江码头、粤港码头、潘湾港侵占长江岸线,非法作业并装运煤矿,存在抛洒长江、污染水质现象。企业逃避检查,在督察期间基本处于停产状态”。

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咸宁市嘉鱼县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码头实际为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配套的湖北嘉通物流有限公司码头(以下简称:嘉通物流码头);粤港码头实际是鱼岳防汛码头;“白果树村长江码头”实际为石矶头临时砂石集并中心,“潘湾港码头”实为潘家湾港联乐集团一期码头。

(一)关于码头侵占长江岸线问题

嘉鱼县在2016年3月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中,对粤港码头、白果树村长江码头、潘家湾港联乐集团一期码头3个码头均进行了关闭取缔,并完成岸线复绿工作。2024年5月24日,调查组采用无人机航飞方式进行了巡查,显示3个码头均已复绿,未发生问题反弹情况,现已不存在侵占岸线问题。

咸宁市嘉鱼县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配套的嘉通物流码头于2015年8月10日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岸线批复《交通运输部关于嘉鱼港石矶头港区临江山物流园区综合码头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交规划函〔2015〕579号),于2016年3月15日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岸线使用证》(编号:交港河岸2016第23号)。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批复及岸线使用证,嘉通物流码头建有2个3000吨级散货泊位、2个3000吨级件杂货泊位,水工结构均按靠泊5000吨级船舶设计和建设,设计年通过能力491万吨,按515米泊位长度使用所对应的港口深水岸线。现场核查,嘉通物流码头2019年4月完成竣工验收后,未发生建设变化,实际使用港口岸线515米,不存在侵占岸线情况。

(二)关于“非法作业并装运煤矿,存在抛洒长江、污染水质现象”问题

2021年9月1日,咸宁市港航管理局对湖北嘉通物流有限公司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编号:(鄂咸宁)港经证(6006),允许从事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业务。煤炭是金盛兰公司的主要原料之一,嘉通物流码头装卸煤炭,属于合法经营。经调查,嘉通物流码头散货作业流程为:原材料由船--桥式抓斗卸船机--带式输送机--后方堆场,由皮带输送机直接到堆场,无车辆转运抛洒现象。现场查看,该码头存在一些管理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发现有煤炭、铁精粉等粉状物料在装卸过程中少量散落情况。2024年5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嘉通物流码头上下游水质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上游PH7.9、COD7mg/L、氨氮0.136mg/L、总磷0.07mg/L、石油类0.02mg/L;下游PH7.9、COD8mg/L、氨氮0.195mg/L、总磷0.06mg/L、石油类0.03mg/L。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二类水体水质标准(PH6-9、COD15mg/L、氨氮0.5mg/L、总磷0.1mg/L、石油类0.05mg/L)。不存在污染水体环境情况。

(三)关于“企业逃避检查,在督察期间基本处于停产状态”问题现场检查及调阅嘉通物流码头运行台账,2024年4月至5月该码头各泊位装卸工作正常,未发现停工停产现象。

三、整改措施

(一)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加大日常巡查,加强部门联动。强化交通运输、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海事、属地镇政府等部门联动,压实相关部门监管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对港口码头及岸线进行不定期专项突击检查,对长江非法码头整治成果进行“回头看”,依法处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维护港口码头的良好运营秩序。

(二)优化提升,加强码头物料装卸、粉尘、环境管理。一是责令企业在卸船机漏斗朝江侧方向安装接料板,漏斗开斗时洒落的物料沿接料板滑落船舱,减少散装物料抛洒;加强对卸船机抓斗刀口进行检查力度,对磨损刀口立即修补或更换,确保抓斗能处于严密闭合状态。二是加强卸船机粉尘管理。责令企业将物料落差控制在0.8—1m之内,在卸船机上方设置雾化喷头,四周设置挡尘板,降低卸船起尘量;在码头平台皮带走廊两侧安装高约2m,长约500m的防尘网,码头向后方输送的皮带机段设置密闭防尘罩;在皮带机转接点处安装导料槽,在码头面受料漏斗、皮带机头部、导料槽等易扬尘处设置喷嘴进行喷雾抑尘。在港口风速超过10m/s时,停止作业。三是加强码头平台和皮带管廊环境管理。责令企业在码头平台和皮带管廊易遗落原料处增加人工清扫频次,对皮带管廊地面及转运站内设备表面、墙面、地面等处的积尘采用人工清扫。

(三)妥善化解信访矛盾。开展信访“回头看”,加强沟通疏导,全力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切实解决信访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

四、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常态长效。嘉鱼县交通运输局制订《嘉鱼县港口码头岸线治理及常态化监管联动工作方案》对港口码头及岸线强化日常监督执法,不定期开展部门联合检查。6月13日,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海事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对嘉通物流码头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二)增强工作主动,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完善码头抑尘和防散落设施。湖北嘉通物流有限公司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2024年5月31日前,在卸船机适当位置安装挡尘板、接料板,对抓斗刀口进行修补更换,对码头物料传送带进行密闭,在易扬尘节点处设置雾化喷嘴,保证码头抑尘和防散落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卸船作业粉尘管控。卸船作业时将物料落差控制在0.8-1m之内;在港口风速大于10m/s时停止作业。三是加强码头平台和皮带管廊环境管理,增加人工清扫频次。6月13日再次对嘉通物流码头上下游水质检测,不存在污染水体的现象。

(三)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以群众诉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尺,加强对信访整改工作的宣传引导,开展长江保护法有关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宣传,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良好法治氛围和社会舆论氛围。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嘉鱼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0715-6348001

联系地址:嘉鱼县鱼岳镇麒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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