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关于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编号:D3HB202405300081) 整改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 01105619X/2024-2979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
名       称: 嘉鱼县关于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编号:D3HB202405300081) 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的相关规定,现对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编号:D3HB202405300081)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3日,共10天。
一、交办信访件内容
信访人反映:“咸宁市嘉鱼县石矶头村2组前湾村:1.村内河道边建筑垃圾随意堆放。2.村委会对面的河道被截流,用建筑垃圾填河铺路,是为了建设800KV特高压输电工程。3.该工程搭建的铁塔在信访人房子后面20米内(不知道是否符合国家对特高压输电线建设的有关要求),且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极大限制,如:不能动土、不得使用煤气罐,等等;更严重的是辐射对村民身体健康有很大损害,并且噪音扰民。4.建设铁塔时,将信访人房屋后的200多颗树全部砍伐。”
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一)前期情况
1.关于“村内河道边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问题
经调查,建筑垃圾实为金上∽湖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建设工程拆迁房屋产生的砖渣。现场发现两处有砖渣填埋点,一处位于石矶头村二组村民李智屋后,约10平方米;第二处位于河道边村集体用地,约10平方米。两处填埋区均经过村集体和村民同意。
2.关于“村委会对面的河道被截流,用建筑垃圾填河铺路,是为了建设800KV特高压输电工程”问题
经调查,金上∽湖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原有的道路无法支持施工用重车通过,项目施工方为了施工车辆安全进出,修建了临时施工便道,施工便道下方安装有4根直径1.5米的通水管。该便道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修建,由施工单位委托石矶头村委会建设,并承诺在输电工程完工后恢复原状。
3.关于“该工程搭建的铁塔在信访人房子后面20米内(不知道是否符合国家对特高压输电线建设的有关要求),且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极大限制,如:不能动土、不得使用煤气罐,等等;更严重的是辐射对村民身体健康有很大损害,并且噪音扰民”问题
金上∽湖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设计塔全高229.2米,呼高227米,电压±800kV。根据《±8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790-2013)表13.0.4-3,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为7米。信访人房屋与线路边导线之间最小水平距离21.7米,大于技术规范最小水平距离7米的要求。经查阅项目环评报告书表6-85,直流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目标预测结果:咸宁市嘉鱼县鱼岳镇石矶头村二组最近距离10米,合成电场强度11.36KV/m,符合《直流输电工程合成电场限值及其监测方法》(GB39220—2020)要求的合成电场强度E95限值25kV/m、E80限值15kV/m的标准。2022年7月,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委托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对“金上∽湖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合成电场强度E95的限值0.03kV/m,符合《直流输电工程合成电场限值及其监测方法》(GB39220—2020)E80的限值0.03kV/m标准;噪声值昼间48dB(A)、夜间42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昼间55dB(A)、夜间45dB(A)标准要求。
根据《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架空线路保护区内没有“不能动土、不得使用煤气罐”等内容。
4.关于“建设铁塔时,将信访人房屋后的200多颗树全部砍伐”问题
经调查,村民李德保家房屋后200多颗树在金上∽湖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范围内,经村委会协调,于2024年4月6日将200多颗树补偿款13540元支付给李德保个人账户。
综上,信访人反映事项属实。
(二)当前情况
据核查,目前,石矶头村二组前湾村附近的N8302号铁塔已组立完毕,尚未架线,线路通电前因无电场影响,不会产生辐射和噪音。预计线路通电时间为2025年6月,项目建成通电后,国网嘉鱼县供电公司将同步联系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线路辐射、噪音情况进行检测,并第一时间将检测结果向政府相关部门和信访人公开,如确有影响,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供电工程施工现场管控。鱼岳镇人民政府、石矶头村委会、县供电公司联合督促施工方落实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杜绝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充分了解信访诉求,主动做好答疑解惑。该线路尚未通电,信访人以担忧项目建成后辐射、噪声对其产生影响为由进行投诉。我县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确保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三)持续加强政策宣传,深入化解信访矛盾。加强沟通疏导,成立工作专班,有力整合各单位力量,主动担当、靠前作为,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确保和谐稳定。
四、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一)加强供电工程施工现场管控。国网嘉鱼县供电公司联合鱼岳镇人民政府、石矶头村委会第一时间传达相关要求,督办金上~湖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山东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项目部按照环境保护要求推进施工并做好过程资料的留存,杜绝建筑垃圾随意堆放;该项目部已制定铁塔组立、抱杆拆除、井架吊装、附属用房施工与攀爬机安装、架线施工、附件安装、河道恢复7个方面具体整改措施,通过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现场,对金属、塑料、木材等废弃物进行分类回收,错峰施工,施工区域定期洒水、减少扬尘,对吊装机械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减少噪音等方式,高效、环保、和谐地推进项目施工工作,确保在项目工程完工后恢复河道原状。目前,石矶头村二组前湾村附近的N8302号铁塔已组立完毕,进入铁塔电梯安装和放线阶段,施工量、噪音进一步减少。
(二)充分了解信访诉求,主动做好答疑解惑。国网嘉鱼县供电公司将相关政策、赔偿标准制作了专题展板存放至石矶头村委会方便村民随时查阅。嘉鱼供电公司邀请东北电力设计院、河北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鱼岳镇政府、特高压咸宁段领导小组,会同石矶头村村委会对信访人提出的房屋拆迁要求进行多次政策宣讲,并承诺项目建成后,如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检测确有影响,将依法对信访人房屋进行拆除。
(三)持续加强政策宣传,深入化解信访矛盾。嘉鱼县委县政府将该信访件作为重点信访件处理,成立工作专班持续关注事件动态,按照程序进行矛盾化解,先后于6月24日在县政府会议室、8月5日在信访局进行沟通协商,主动讲清讲透政策依据,对心存疑虑的村民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诉求合理的群众尽快采取措施解决群众诉求,对诉求不合理的积极引导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对存在生活困难的进行帮扶到位。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嘉鱼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0715-6348001
联系地址:嘉鱼县鱼岳镇麒麟路
嘉鱼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