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嘉鱼县第五批享受稳岗补贴单位的公示
索引号 : 01105619X/2021-0953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发文单位: 嘉鱼县人社局
名       称: 关于2020年嘉鱼县第五批享受稳岗补贴单位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3-02 10:42:54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稳定岗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3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保生活稳岗位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2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对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的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予以返还;对裁员(减员)率高于5.5%的企业,按70%予以返还;对参保职工50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直接按100%予以返还。我局对嘉鱼县第五批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进行了审核。经审核,嘉鱼恒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符合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从2021年3月2日起至2021年3月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0715-6323302、6321109
嘉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二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嘉鱼县2020年第五批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