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39期)
索引号 : 01105619X/2024-2301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单位: 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39期)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9-19
一、嘉鱼县莱鸟生活超市销售的“大葱”
(一)抽检基本情况
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受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嘉鱼县莱鸟生活超市销售的大葱(日期:2024-05-27)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DBJ24421200602730766,经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6月27日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嘉鱼县莱鸟生活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大葱2024年5月26日从嘉鱼县魏氏农产品店采购,购进数量是5.35公斤,已经全部销售完毕。已发布召回,暂无问题产品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