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42期)
索引号 : 01105619X/2024-2442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单位: 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42期)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9-26
一嘉鱼县全意米粉加工厂生产的“米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受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嘉鱼县全意米粉加工厂生产的“米粉”(日期:2024-06-04)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4421221482031211”,经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嘉鱼县全意米粉加工厂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嘉鱼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下达了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嘉鱼县全意米粉加工厂生产该批次不合格米粉的主要原因是:当事人缺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知识。整改措施如下: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