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45期)
索引号 : 01105619X/2024-2581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单位: 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45期)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0-09
一、嘉鱼首沃和润家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蛋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嘉鱼首沃和润家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蛋糕(日期:2024-06-18)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ZJ24420000003336075,经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嘉鱼首沃和润家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三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①警告;②没收违法所得216元;③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嘉鱼首沃和润家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主要原因:供应商提供商品质量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如下: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制度,加强供应商资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