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11期)
索引号 : 01105619X/2025-0372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单位: 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11期)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1-27
一、嘉鱼县幺米幺米幼儿园使用的“不锈钢餐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赛旺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受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嘉鱼县幺米幺米幼儿园使用的“不锈钢餐碗”(日期:2024-10-11)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DBJ24421200656330209ZX”,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嘉鱼县幺米幺米幼儿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嘉鱼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下达了罚款5000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嘉鱼县幺米幺米幼儿园使用该批次不合格餐饮具的主要原因是:该幼儿园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的要求对餐(饮)具进行清洗和消毒。当事人承诺严格按照要求对餐饮餐(饮)具进行清洗和消毒,并加强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落实餐饮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并做好餐饮餐(饮)具消毒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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