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服务机构信息
索引号 : 01105619X/2022-4055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单位: 卫健局
名       称: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服务机构信息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1-11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服务机构信息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服务时间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流程 | 服务要求 | 投诉电话 | 举报电话 |
1 | 嘉鱼县卫健局 |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嘉鱼县迎宾大道58号 | 0715-6323556 |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 患者或患者家属及医务人员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管理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管理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或家属通报、解释,争取取得患者及患者家属的理解和谅解。如仍然有争议,到县医调委调解处理。同时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公平公正公开 | 0715-6345817 | 0715-6345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