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5-6月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05619X/2024-1471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水利 发文单位: 嘉鱼县水利和湖泊局
名       称: 关于开展2024年5-6月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各有关生产建设单位:
根据《湖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鄂水利规〔2023〕5号)及《嘉鱼县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2024年5-6月
二、抽查范围
(一)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内容:
1、项目现场地表土利用、弃土(渣)场防护、取土(料)场防护;2、项目区水土保持各项措施质量及治理效果;3、重大变更及是否报原审批机关批准;4、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监理开展情况;5、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开展情况。
(二)取水许可监督检查内容:1、取水许可审批管理;
2、取水计划实施和取用水计量统计监管;3、水资源税缴纳;4、节约用水;5、用水统计调查;6、生态流量(水量)管控。
三、监督检查方法
1. 双随机: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2. 现场检查:深入施工现场,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
3. 查阅资料: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记录等,了解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
4. 听取汇报:听取相关单位的汇报,了解项目进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
四、检查结果公开
1.监督检查结果处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于轻微问题,将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于严重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监督检查结果公开,将定期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的结果,包括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同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协同部门共享监督检查结果,共同推动水利事业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选派检查人员,负责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加强部门协同,健全部门协同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完善工作模式,强化协同配合,推进职能领域工作落地落实;
3.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信息公开等方式,在政府网站公开监管结果,提高监管的透明度。
4.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的监管行为,并于6月底前将监管材料与检查结果报县水利和湖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