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3年重点工作及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嘉鱼重点事项责任分解的通知
索引号 : 01105619X/2023-07870 文       号 : 嘉政办发〔2023〕1号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发文单位: 嘉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3年重点工作及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嘉鱼重点事项责任分解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2-05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嘉鱼开发区管委会:
《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和《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嘉鱼重点事项责任分解》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是今年全县工作的重点,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目标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明确专门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抓好综合督办协调工作。对于一些办理难度大、涉及面广的责任事项,以及推进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如期完成。
二、强化履职担当。各单位要对所承办的责任事项逐项进行研究,制定具体细化的工作方案,明确每个责任事项的具体工作内容、完成时间节点、分管负责人。牵头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协调相关责任单位细化方案,实化举措,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各牵头单位要于2月20日前,将制定的工作方案经分管县领导审定后,报送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并注明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三、确保工作实效。各责任单位要将涉及本单位的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施工图”,制定“任务清单”“时限清单”和“责任清单”,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自查,确保工作高效推进。县政府政务督查室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定期开展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精准督办,对目标责任落实不力、影响工作进度和成效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
各牵头单位要分别于2023年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及2024年1月15日前,将各责任事项第一季度、上半年、第三季度及全年完成情况,经分管县领导审定后,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送县政府政务督查室。
附件:1.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2.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嘉鱼重点事项责任分解
2023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3年
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一、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嘉鱼开发区管委会)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5%。(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嘉鱼开发区管委会)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嘉鱼开发区管委会)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嘉鱼开发区管委会)
6.地方税收收入增长15%。(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嘉鱼开发区管委会)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各镇人民政府)
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各镇人民政府)
二、2023年8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聚力提振经济,在推动扩大内需上奋力突破。
9.科学精准谋项目,力争全年策划储备项目100个以上,投资规模超千亿元,争取中央、省预算内竞争性资金规模超亿元。(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重点项目办,县直各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嘉鱼开发区管委会)
10.提升商贸服务业档次,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新建、改建3家商业综合体。(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
11.健全政银企互动平台功能,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财政贴息等政策,积极帮助中小微企业培植融资信用,确保全年贷款净增不低于20亿元。(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经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担保公司、县人行、县银保监)
(二)聚力产业升级,在推进转型发展上谱写新篇。
12.突出龙头带动,促进冶金建材、纺织卫材、电子信息及汽车零配件、食品加工、大健康等优势主导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力争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家,培植产值超10亿元企业5家、超亿元企业12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家、创新型中小企业10家,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家。(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县招商投资中心,各镇人民政府,嘉鱼开发区管委会)
13.积极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打造华中地区康养旅游首选地。(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县卫健局、县林业局、县水利湖泊局、县文旅集团,各镇人民政府)
14.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政策,重奖招商引资有功人员,调动全民招商积极性。优化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力争全年新签约5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2个,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5个,项目注册率、开工率分别达到90%、80%以上。(牵头单位:县招商投资中心;责任单位:县重点项目办,县直各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嘉鱼开发区管委会)
15.推进嘉鱼开发区二次创业,启动新一轮扩区调区工作,积极争创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牵头单位:嘉鱼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科经局)
16.启动电子信息产业孵化园建设,完善园区水电路气管网建设,增强园区承载力。(牵头单位:嘉鱼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税务局、县国资中心、县科经局、县供电公司、县住建局、县城发集团)
(三)聚力强县富民,在加快乡村振兴上闯出新路。
17.加强龙头企业培育,力争新增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经局、县乡村振兴局)
18.支持陆溪镇、高铁岭镇、官桥镇沿东吴大道建设生态农业发展示范带,支持鱼岳镇发展农旅康养融合发展先行区,支持新街镇、潘家湾镇打造现代设施绿色蔬菜基地,支持渡普镇发展规模化水产养殖和林果种植,支持簰洲湾镇加快建设优质蔬菜水稻生产基地。(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林业局、县科经局,各镇人民政府)
19.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和小微水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水利湖泊局,各镇人民政府)
20.大力实施乡村绿化工程,加快推进村庄绿化、通道绿化、森林乡村建设,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个。(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21.加强农村电子政务建设,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政务数据局;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各入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四)聚力科教兴县,在锻造发展动能上筑牢支撑。
22.加快全县教育资源布局优化调整。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完成三湖博雅、至和幼儿园新建及县幼儿园改扩建。优化小学、初中学校布局,将武昌首义学院附属学校收归公办,与南嘉中学高中部、县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整合,进一步提升我县义务教育、高中、中职办学质量。(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城发集团)
23.加快科技型市场主体培育,争取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50家。(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4.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完成科技成果转化10项。坚持以科技支撑产业发展,大力创建省级创新型县。(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5.深入推进全省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团县委;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县科经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
(五)聚力提升能级,在建设公园城市上彰显特色。
26.完成嘉鱼大道延伸段、花园澥路建设,启动方逢时路、樱花南路、鲁肃大道建设。(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城发集团,鱼岳镇、新街镇人民政府)
27.加快综合交通枢纽中心、新能源公交服务总站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创建湖北全域公交县。(牵头单位:县交通局;责任单位:县交建集团)
28.建设茶庵农贸市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城发集团、鱼岳镇人民政府)
29.完成47个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文庙山片区、金声故居、凤凰大道沿线改造,留住城市历史记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城发集团,鱼岳镇人民政府)
30.持续推进城市更新,抓好县城配套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施全域自来水提升工程,加快城区第二自来水厂建设。推进第三污水处理厂、潘家湾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城区液化气站整合工作,完成50个小区燃气管网及设施整体改造。(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城发集团、鱼岳镇人民政府、嘉鱼开发区管委会)
31.有序实施垃圾分类试点,积极推进小型餐厨垃圾站点扩面覆盖,加快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32.整合全县信息化基础设施资源,建成大数据中心,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以特色场景建设为突破口,新建5G基站100个,实施智能化改造项目22个,加快建设智慧城管等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城市治理“一网统管”。(牵头单位:县政务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县医保局、县城投公司、县科经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嘉鱼开发区管委会)
(六)聚力改革开放,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上走在前列。
33.优化政务环境,完善提升“1+2+2”综合窗口服务,积极应用“一网三平台”,实现企业开办、注销全流程1个工作日办结;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确保“一网通办”事项覆盖率达90%以上,“线上人工帮办”事项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政务数据局;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各入驻部门)
34.开展“百警访联百企”行动,加大涉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建立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受损企业回访制度,全力维护企业权益。(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嘉鱼开发区管委会)
35.推动实施乡村振兴金融工程,支持有条件的镇村开展先行试点,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增加村级集体资产性收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镇人民政府)
36.大力推进簰洲湾长江大桥及接线公路、咸宁长江综合门户港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县交通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潘家湾镇、簰洲湾镇人民政府)
37.做强阿里巴巴嘉鱼数字产业园,扩大电商创业孵化基地规模,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优质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力争培育年进出口额过亿元以上企业2家,新增外贸出口实绩企业3家。(牵头单位:县科经局)
(七)聚力改善民生,在满足群众期待上担当作为。
38.认真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做好“保健康、防重症”各项工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牵头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镇人民政府)
39.加快县人民医院二期、县第二人民医院、鱼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官桥镇卫生院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人民医院、县城发集团、县城投公司,官桥镇、鱼岳镇、潘家湾镇人民政府)
40.畅通信息对接机制,健全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全年新增城镇就业4700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积极落实各类补贴政策,帮助高校毕业生更好择业、更快就业。(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经局、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
41.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发展村、社区养老事业,加快县福利院、托幼管理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新增养老床位500张。(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镇人民政府)
42.积极推进殡葬制度改革,加快仙人迹公墓和陆溪、高铁岭、簰洲湾等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城投公司,陆溪镇、高铁岭镇、官桥镇、簰洲湾镇人民政府)
(八)聚力综合治理,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上持续加力。
43.启动簰洲湾镇防洪避险工程前期工作,实施西凉湖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增强区域防洪安全和调洪蓄洪能力。(牵头单位:县水利湖泊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县文旅集团,官桥镇、新街镇、渡普镇、簰洲湾镇人民政府)
44.实施引江补水工程,启动马鞍河、余码河连通疏浚工程,新建三湖连江提水泵站、港口闸泵站,扩建簰洲湾双益泵站、陆溪进洪闸及提水泵站。(牵头单位:县水利湖泊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县住建局、县文旅集团,陆溪镇、鱼岳镇、新街镇、簰洲湾镇人民政府)
45.坚决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持续推动长江大保护各项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科经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湖泊局,各镇人民政府,嘉鱼开发区管委会)
46.大力实施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推进官桥镇、渡普镇、潘家湾镇、高铁岭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加快范家山、金石等矿区生态修复。(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城投公司、县文旅集团,各镇人民政府)
47.确保下剩的40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提前一年完成。(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陆溪镇、鱼岳镇、新街镇、潘家湾镇、簰州湾镇人民政府)
48.扎实做好“保交楼”工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人社局、县人行、县银保监,鱼岳镇、潘家湾镇人民政府)
49.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省级质量安全示范县验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示范县创建各成员单位)
三、持续推进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50.坚决做到立场坚定、对党忠诚,坚决做到依法行政、秉公用权,坚决做到勤政为民、实干担当,坚决做到作风过硬、廉洁从政。(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嘉鱼开发区管委会)
附件2
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嘉鱼重点事项
责任分解
1.开工建设簰洲湾长江大桥及连接线、G351国道嘉鱼改扩建工程。(牵头单位:县交通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县水利湖泊局、县林业局,官桥镇、新街镇、潘家湾镇、簰洲湾镇人民政府)
2.探索与武汉共建嘉鱼•武汉经开区产业园。(牵头单位:嘉鱼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招商投资中心、县科经局,潘家湾镇、渡普镇人民政府)
3.支持嘉鱼县建设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经局、县乡村振兴局)
4.支持嘉鱼县打造强县工程示范区。(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
5.实施长江堤防提档升级项目、鄂东南水资源配置工程重大水利工程。(牵头单位:县水利湖泊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
6.启动簰洲湾防洪避险工程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县水利湖泊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县文旅集团,簰洲湾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