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还、王保枝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02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2-0126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李和还、王保枝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0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02号
李和还、王保枝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凤凰大道《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号:00011499号、房屋建筑面积:182.09平方米,土地证号:嘉国用(99)第22451150号、土地面积:105.71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划拨)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和还、王保枝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