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嘉鱼县税务局不动产交易办税实时在线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索引号 : 01105619X/2024-2376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税务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嘉鱼县税务局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嘉鱼县税务局不动产交易办税实时在线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嘉鱼县税务局不动产交易
办税实时在线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办税便利化规范化的通知》精神,推进不动产登记办税提速提效,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防范不动产登记办税领域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根据《推进不动产登记办税智能审核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鄂税财行便函〔2023〕50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达成“四精”改革的目标与任务,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将便民利民作为宗旨,以风险防控作为导向,以数字化技术作为支撑,全面构建起数据联动、智能应用、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不动产交易税费管理的全新模式。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不动产交易办税实时在线服务试点工作,成立嘉鱼县不动产交易办税实时在线服务改革先行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阮 鹏 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浩然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恩威 县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卢劲武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程 俊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潘卫芳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胡中心 一级主办
方锦春 一级主办
成 员:办公室、法制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风险管理股、财务管理股、组织人事股、党建工作股、党委纪检组、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鱼岳税务分局、潘家湾税务分局、高铁岭税务分局、牌洲湾税务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税政一股,卢劲武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关于先行区创建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拟定创建工作的运行机制、职责分工,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有序开展创建工作,同时负责加强工作落实进度质效督办提醒。
三、工作目标
以“数据+规则”为核心,深化信息共享集成,优化业务流程,在合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基础上,推行税费业务“智审秒办”,实现信息自动采集、申报自动预填、税款自动计算、复核自动比对,持续优化办事体验,大力提升服务质效。主要做到“两解决两实现两促进”,即依托部门信息深度共享,数据智能分析比对,数字坐席自动审批,解决人工复核平均耗时较长,尤其是网办业务非工作时间不能及时审核的问题,实现“7x24小时”实时在线秒速办理,促进不动产登记办税更加便利;解决人工复核因业务能力或主观故意造成政策执行不统一和税负不公的问题,实现系统智能精确审核,促进不动产登记税收执法更加公平。在降低复核人为因素影响、强化不动产交易风险防范能力的同时,依靠信息化技术提高不动产交易复核的精准性,大幅度提升不动产交易税费的服务水平。
重点解决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其一,通过对不动产权属信息、婚姻登记信息、身份户籍信息、未成年子女信息等的综合比对分析,解决家庭房屋套数不准确的问题;其二,通过系统自动查验契税缴纳时间与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间的比对分析,解决房屋年限不准确的问题;其三,通过发票查验以及多信息共享、多数据应用、多部门协同等方式的综合比对分析,解决纳税人申报计税依据不准确的问题;其四,通过“不动产录入信息”、“房地产评税系统录入信息”、“金三系统录入信息”的联动核验和实时监控,有效防范对申报信息的人为篡改问题;其五,运用自动审批技术解决非工作时间网办审核不及时的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4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1.拟定实施方案。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嘉鱼县税务局不动产交易办税实时在线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细化不动产交易办税实时在线服务工作推进举措,制定任务清单,确定各部门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牵头单位:税政一股;责任单位:纳税服务股、第一税务分局、办公室)
2.加强数据共享。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剖析和探究提升家庭房屋套数认定准确性的途径,与政数局联系,获取不动产部门登记信息、民政部门婚姻信息、公安户籍信息、卫健委出生证明信息、住建备案合同信息的传输接口,调取相关数据进行复核,以此提高家庭房屋套数、房屋取得时间、房产交易基本信息判断的准确性。(牵头单位:税政一股;责任单位:税政二股、征收管理股、风险管理股、纳税服务股、各分局)
3.完善审核规则。对房屋取得时间、家庭成员认定、房屋套数认定规则进行优化规范(牵头单位:税政一股;责任单位:征收管理股、税政二股、风险管理股、纳税服务股、各分局),具体规则如下:
(1)明确房屋取得时间的认定规则。以契税完税日期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孰先原则”确定房屋取得时间,按照此口径智能比对房屋是否满2年(5年),自动判别是否适用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优惠政策,杜绝人为篡改情况。
(2)明确家庭成员的认定规则。对个人转让或购买住房套数的认定应涵盖“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对于以成年人名义购房的,采取“校验民政婚姻登记—校验卫健委出生证明信息—校验公安户籍信息”的方式;对于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的,采取“校验卫健委出生证明信息—校验公安户籍信息—校验民政婚姻登记信息”的方式确定家庭成员。
(3)明确房屋套数的认定规则。对不动产登记部门传递的房屋套数与税务核实的房屋套数进行比对。若不动产登记部门传递的房屋套数高于税务核实的房屋套数,采用不动产登记部门传递的房屋套数;若税务核实的房屋套数高于不动产登记部门传递的住房套数,推送至复核岗进一步人工核实。
(二)实施阶段(2024年5月1日至7月31日)
1.推进智能审核。自2024年5月1日起,按照要求推行不动产交易网办智能审核工作。(牵头单位:第一税务分局;责任单位:征收管理股、税政二股、风险管理股、纳税服务股、其他各分局)
2.开展人工核验。“智能审核”上线前1个月,智能复核程序仅对所有业务进行复核、不进行业务推送;大厅复核岗需对线上线下所有的智能审核任务,采取“100%即时人工校验”后再进行业务推送。人工复核主要核实“住房套数查询结果是否准确、房屋取得时间是否认定准确、契税计税依据是否准确”等问题。大厅复核岗发现人工校验结果与智能复核结果不一致时,应及时向县局税政一股报告,并按周向税政一股报送不动产交易办税实时在线服务办理问题台账(详见附件1)。总结验收正式上线运行后,对家庭住房套数、房屋取得年限等重点风险事项,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事后抽查,发现疑点的,及时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牵头单位:第一税务分局;责任单位:税政一股、征收管理股、税政二股、风险管理股、纳税服务股、各税源管理分局)
3.做好培训辅导。一是强化内部培训辅导。重点针对税政部门、税源管理部门、办税服务厅人员组织开展“实施方案、政策执行、系统操作、后续管理”等内容的培训,指导各单位深刻领会推行不动产登记办税智能审核的重要意义、后续管理要求及重点关注事项。二是做好外部培训辅导,主管税务分局应持续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的培训。对于增量房网办业务,要重点辅导房开企业在转移登记申请环节正确如实填写最终成交价格。例如:对于精装修房屋,应将包括装修费用在内的费用一并填入最终成交价格,确保契税计税依据准确无误;对于存量房业务,要重点加强对房屋中介机构有关房屋交易政策执行口径的培训辅导,例如:房屋取得时间和家庭住房套数认定规则等,减少因政策理解错误带来的税费争议。(牵头单位:税政一股;责任单位:征收管理股、税政二股、风险管理股、纳税服务股、各分局)
4.加强网办推广。持续加强对不动产交易网办的宣传推广力度,切实提高不动产交易网办比例,真正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全程网上办”和“无纸化办理”,让购房人办事更便捷、渠道更畅通、服务更满意。(牵头单位:第一税务分局;责任单位:税政一股、征收管理股、税政二股、风险管理股、纳税服务股、办公室、其他各分局)
5.持续优化升级。办税服务厅在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要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收集、解决信息不准、指标不优、系统不畅等方面问题,及时向县局税政一股反馈,优化流程与升级业务系统。(牵头单位:第一税务分局;责任单位:税政一股、征收管理股、税政二股、风险管理股、纳税服务股、各税源管理分局)
6.重视舆情管控。试点推进过程中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及时回应纳税人诉求,避免因不动产交易办税实时在线服务改革事项产生负面舆情。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收集、梳理、分析、研判相关问题线索,及时开展核查并按规定予以处理。(牵头单位:纳税服务股;责任单位:税政一股、征收管理股、税政二股、风险管理股、办公室、各分局)
(三)总结验收 (2024年8月1日至9月30日)
1.总结试点经验。紧紧围绕试点改革目标任务,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税收治理能力、深化税收共治等方面,全面总结不动产交易办税实时在线服务试点经验、成功做法、具体成效、典型案例。(牵头单位:纳税服务股;责任单位:税政一股、征收管理股、税政二股、风险管理股、办公室、各分局)
2.加强改革宣传。通过微信群组、公众号、短信等多元化方式加强宣传辅导,全面生动展示不动产交易办税实时在线服务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强化税收征管质效”等方面的优势,营造社会正面效应。(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税政一股、征收管理股、税政二股、风险管理股、纳税服务股、各分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站位,统筹部署试点任务。推行不动产交易办税实时在线服务是建设智慧税务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全局各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其重要意义,按照试点工作要求,结合县局工作方案,将“不动产交易办税实时在线服务”本地化、细节化、具体化。
(二)细化实施方案,压实推进试点工作。根据计划安排,严格按照《嘉鱼县税务局不动产交易办税实时在线服务试点工作任务清单》(详见附件2)中的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积极联系政数、住建、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强化外部协作,主动打通相关涉税信息接口。
(三)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提升试点质效。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工作的主观能动性,推动试点工作提质提效。一方面要注重全面收集、分析和反馈上线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建立问题快反机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要创新试点工作方法,特别是在“数据获取、数据运用、岗责配置、业务办理及流程优化”等方面,推动我县不动产交易办税实时在线服务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