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琦继叶冬梅不动产继承公告2024第133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4-31766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李琦继叶冬梅不动产继承公告2024第13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4第13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嘉鱼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715-6363347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备注

1

叶冬梅

嘉鱼县鱼岳镇鱼岳大道2号1幢101铺

商品房买卖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2006)嘉土建字第223号

李琦



登记机构: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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