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琦继叶冬梅不动产继承公告2024第133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4-3176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李琦继叶冬梅不动产继承公告2024第13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4第13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嘉鱼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715-6363347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 备注 |
1 | 叶冬梅 | / | 嘉鱼县鱼岳镇鱼岳大道2号1幢101铺 | 商品房买卖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2006)嘉土建字第223号 | 李琦 |
登记机构: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