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还香、张新真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编号:2025第22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5-0410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李还香、张新真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编号:2025第22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5第22号
李还香、张新真因保管不善,将鱼岳00004777号、嘉国用(2003)第22455320-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还香、张新真
2025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