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嘉鱼县公安局(以下简称“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和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精神,对标上级要求,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分类,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持续推进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积极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认真落实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通过嘉鱼县政府政务网站和各类新媒体(湖北日报客户端、云上嘉鱼、局微信公众号、局抖音公众号等)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警务信息,积极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人员招考、重大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明确责任抓落实,及时主动发布信息;突出问题抓整改,持续强化政策解读。针对政策解读内容少、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等薄弱环节,利用图文、视频等形式开展多元化、多角度解读,健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双随机一公开、高效办成一件事等专题专栏内容。规范决策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通过嘉鱼县政府政务系统、公民(组织)来信来函、当面接待群众等不同形式,共接收公民、法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我局在此项工作中,坚持强化依申请公开流程闭环管理和内部审核,按《条例》和《通知》等相关规定,做到受办流程专业规范、答复内容合法有据,按照时限要求依法办结6件。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妥善办结后,无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管理办法,细化主动公开内容。局党委专门研究和多次协调此项工作,由法制大队牵头,审批服务股具体落实具体工作,相关警种协同配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警种年度工作考核。及时清理了一批已过有效期的文件,加强政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内容审核,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要求。
(四)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完成规范性文件库建设相关工作,在信息公开平台政策栏目统一公开部门规范性文件。我局依托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和湖北政务服务平台,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推动嘉鱼公安“平安嘉鱼”门户网站、“嘉鱼公安”微信小程序、抖音公众号等新媒体的管理和互通对接,认真梳理涉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定期对局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巡查,掌握全局政务信息发布情况,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公安动态。全局与政务公开相关的各警种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提供送审发布内容,及时回应各类咨询、查询等,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3年,我局组织反电诈、禁毒、扫黑除恶、110宣传、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集中宣传活动6次。升级完善“平安嘉鱼”信箱,有效接收群众来信,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理上级公安机关、县政府转办网民留言函复意见多份,全部依时答复、有效解决相关问题。
(六)强化监督保障机制。为防止失密、泄密和侵犯公民、法人隐私等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公安机关警务工作保密制度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政务公开分工方案,明确各警种部门责任,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范围、原则、审核程序、公开发布、办理时限、工作流程、责任追究等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保密责任,规范了保密审查工作。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前置审查,严格落实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要求,细化落实多级审校制度,做到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规范。并每季度通报任务落实和问题整改情况。对政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日常巡查、季度抽查,进一步优化了政务服务,提升了工作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共制作规范性文件0个,现行有效文件0个,废止文件0个。处理本级行政许可决定数量41653件,行政处罚决定数量836件,行政强制决定数量144件,本年行政事业性收费905600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165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36 | ||
行政强制 | 14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90.5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收到自然人公开申请6件,已按照相关要求全部予以公开。没有上年转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公民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原因而申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主要有: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力度、深度仍需提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宣传阵地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各警种配合力度、统筹协作需要加强,专职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与不足,2023年度我局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全力加以改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提升工作认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将“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全体民辅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正常解读的便民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并同步开展意见建议征集和政策解读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及时反馈,以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发布解读政策信息。三是加强服务公开。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在新生儿落户、新能源汽车牌照申领等“一事联办”事项上主动积极作为;将已接入“鄂汇办”的旅馆业信息查询、寻人寻物查询等10项高频次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加大系统维护力度,及时更新相应数据,不断提升公安政务服务质效。四是优化平台功能。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完善网站功能,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提高信息公开、政策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回应关切、便民服务能力。五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各种业务培训,持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并加强工作创新能力,通过“两微一端”增强警民互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针对性,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2023年度,我局在积极推动主动公开、拓展公开平台渠道,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主动公开意识仍需提高,应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把握能力尚有欠缺,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还较为单一,公众参与公安机关决策工作有待加强。
针对2023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细,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全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将“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落到实处;强化指导措施,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调度作用,及时研究解决疑难情况,抓好工作落实,适时开展“回头看”,督促整改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
(二)加强民意收集,提升决策水平。拓宽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的渠道,积极利用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两微一端”等更多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进行充分解读,聆听更广泛的民情民意,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和督促检查,确保制定程序完善、内容合法,并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
(三)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按要求将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确保政策文件解读内容全面、详细、准确、贴近日常生活。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解读的便民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多层次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及时反馈,以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发布解读政策信息,确保群众看得明、听得懂。依托“平安嘉鱼”信箱平台畅通咨询渠道,加强舆情监控和研判,及时改进公安执法和管理服务工作。
(四)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保障能力。系统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定期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养、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工作创新能力,强化工作经验交流,以各种方式增强警民互动,进一步拓宽主动公开范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向任何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共承办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2件,涉及解决茶庵社区非机动车停车乱、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等问题。承办县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交办件6件,其中主办件3件,涉及增加园区一路与工业大道十字路口红绿灯设置、加强无牌电动车管理、加强我县老年代步车管理等问题;协办件3件,涉及加强学校周边流动商贩整治、改善我县交通状况、建立刑事报案受理登记表制度等方面。截至目前,我局承办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办结率、见面率及满意率均达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高站位强部署,从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等方面入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我县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二是强化一体作战,着力构建全警参与格局,为建设文明嘉鱼、打造平安嘉鱼、稳定治安环境尽职尽责。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管理,着力打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局无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相关报告。
本报告通过嘉鱼县政府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开。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北省嘉鱼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01号,邮编:437200,电话:0715-6513231)。
嘉鱼县公安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