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年报电子版通过嘉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嘉鱼县鱼岳镇麒麟路31号;邮编437200;电话0715-6339799)。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局2023年通过各类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其中,工作动态14条、公示公告5条、政策解读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工作机构信息1条、规划信息2条、统计信息4条、财政(预)决算1条、重大项目1条、扶贫乡村振兴1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环境影响评价24条、行政处罚信息18条、省生态环境监察专员现场监察信息3条、双随机抽查4条。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空气环境质量状况、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等重点环境信息。
2.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本部门贯彻执行上级政策、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情况。
3.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领导分工、重要人事任免等信息。
4.财政信息类。重点公开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和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5.群众来信办理情况。处理群众来信来电等各类投诉98条,均按要求办结。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满足社会对生态环境信息的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增强生态环境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3年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起了“统一领导、分级落实、部门协作、责任到人”的立体工作体系。二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严格落实政府公开信息逐级审核制度,形成由业务股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保密审查机制,在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的同时,确保发布的各项信息不出现任何漏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嘉鱼县人民政府网站生态环境局网页是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的各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办事服务”栏目,可以查阅相关办事流程及常见问题解答;通过“工作动态”栏目,可以时时了解执法监管、生态建设、部门动态等工作情况。同时,还可以浏览公示公告、资料下载、部门动态等相关内容。
2.从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无
3.从公共查阅点公开。无
4.从其他载体公开。通过政务新媒体、微信、报刊电视等载体,及时宣传报道各类环保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在思想层面保持高度。定期开展培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二是在责任层面强化监督。每日对政府网站公开信息进行审核筛选,每季度进行全面自查,每年进行总结回顾。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权,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没有以本单位名义出台规章制度,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行政许可24个,行政处罚18个,行政强制1个。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8 | ||
行政强制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县生态环境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时效性、规范性有待提高,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政务新媒体建设不够规范。
改进情况:2023年,我局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加强制度建设,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认真贯彻《条例》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工作力度,提高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推进嘉鱼县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3年存在的问题:各股室、站、队主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还不够。
改进措施:一是通过培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实行收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我分局作为主体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及作为会办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均已提交给县相关部门。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目标,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梳理、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各项信息公布的督办管理,定期更新信息资料,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推动生态领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分局没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嘉鱼县鱼岳镇麒麟路31号;邮编437200;电话0715-633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