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05619X/2022-04149 文       号 : 嘉政办发〔2022〕2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嘉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28日

嘉政办发〔2022〕2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嘉鱼经济开发区、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

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 号)、《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影领发〔2021〕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1〕29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显著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成机构健全、组织完善、投入稳定、布局合理、装备精良、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现代化水平和精细化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明显改善。到2035年,我县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综合能力力争进入全市前列。

三、重点任务

(一)做好重点领域服务保障

1.强化农业生产保障。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干旱灾害评估与区划工作,编制嘉鱼县人工增雨抗旱服务作战图。加强对稻谷、蔬菜等作物关键时节的气象灾害动态监测。建立联防联动作业服务模式,加大粮食主产区以及重要农事季节的抗旱作业力度,减轻灾害损失。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市级指挥调度,加大作业力度,保障粮食稳产增收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

2.助力生态保护与修复。在长江生态安全屏障、生态湿地与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生态保护修复中发挥人工影响天气重要作用,制定科学有效的操作方案,加强空中云水资源监测评估开发利用。针对主要植被发育期关键时节,提前研判预测,集中开展增雨作业,增加灌溉用水;夏季科学开展对流天气增雨作业,有效增加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保障湿地生态环境;及时研判汛期天气形势,科学开展水库蓄水、河湖补水增雨作业,有效增加水资源储备量。(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

3.做好重大应急服务。完善应对森林火灾、干旱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相应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根据重大活动需要,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施方案,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围绕“双碳”目标和提升改善空气质量需要,积极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空地联合作业。共享灾害风险、灾情、灾害预测信息,加强人员、装备和物资的储备,提高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能力和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人武部)

(二)增强基础业务能力

1.提升监测能力。开展地基气象监测站组网布局优化,加快补齐空基探测短板,推进X波段天气雷达建设;加强雷达组网应用、降水相态识别技术应用,提升云水资源监测能力。强化天基卫星遥感数据融合实况产品应用,构建监测精密、技术先进的“天基—空基—地基”三位一体的人工影响天气监测系统。(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增强作业能力。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地面作业点建设,打造人工影响天气示范基地;加强物联网技术应用,推进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升级改造;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决策调度和指挥协同机制,优化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流程。(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健全安全监管体系

1.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编制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综合监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确保安全责任措施落实落地。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安全风险管控,编制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健全公安、应急和气象等部门联合应急机制,联合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处置。实施地面作业站点安全等级提升行动,持续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和地面作业站点安全等级。(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

2.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加强作业装备和弹药购置、存储、运输、使用等安全管理。公安部门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信息录入民爆信息系统,依法依规及时办理弹药运输许可证;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弹药库建设,规范存储作业弹药;依法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备案和培训,落实作业公告、空域申请、射界安全管理等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科经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提高装备设备安全技术水平。全面实施作业装备安全技术提升行动,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和信息化管理,完善物联网、智能识别、电子芯片、信息安全等技术应用,实现火箭发射系统和高射炮的安全锁定装置加装率达到100%。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智能化平台和物联网的本地化应用,实现对作业场所、作业实施、装备弹药运储的实时远程监控和风险监控预警。加快更新作业装备,逐步淘汰落后和老旧装备。(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科经局、县公安局,县人武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和作用,建立健全分工协作、统筹集约、联合联动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协调制度,协同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业务运行保障以及监管、协调和服务等方面工作。加强对本地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明晰组织实施、业务技术、安全监管事权责任,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业务、设施装备、作业队伍保障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单位: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强队伍建设。健全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机制,推进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和业务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与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岗位职数,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公益性岗位聘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完善作业人员劳动保障、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按规定落实作业补助、津补贴政策,保障合理待遇。(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三)落实经费保障。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所需的相关经费列入县政府财政预算,形成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建立完善主要受益行业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长效投入机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气象局)

(四)依法依规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规定,完善配套的规章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抽查,确保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相关活动。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

(五)加强科普宣传。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性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融入全县防灾减灾科普基地和科普馆建设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教育,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相关文件:《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问答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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