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 01105619X/2024-10534 文       号 : 嘉政办电〔2024〕2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嘉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29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嘉鱼开发区管委会:

清明将至,森林防火进入关键时期和敏感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抓好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遏制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确保零火灾和火情必查处的要求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随着春耕生产全面铺开,踏青旅游活动骤增,清明祭扫活动集中,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增大。各镇、各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部门防灭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对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守住森林零火灾的目标。

二、切实加强预防宣传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森林防火宣传,重点加强防火“戒严令”和“十不准”宣传,提高森林防火知识普及率,提升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在清明节前后,各镇要根据上坟祭祀、入林游玩、来嘉旅游等人员增多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组织开展“防火宣传周”等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要督促村(组)落实上门入户宣传森林防火“十不准”。教育部门要广泛开展森林防火进课堂和“小手拉大手活动”活动,做到防火知识家喻户晓、防火意识深入人心。

三、切实落实源头管控

一是责任压实到位。各镇、各有关单位要突出抓好野外火源管控,各级包保责任人全员到岗到位,督促护林员到岗到位,压紧压实“四级”包保责任,实行综合治理、群防群治,全力筑牢第一道防线。二是重点部位火源管控到位。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在林区、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部位进山入林主要路口设岗检查,严禁火种进入;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对林区及林缘输电线路通道、公路干道两旁、加油站等区域可燃物进行清理,开挖隔离带,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三是不间断巡查到位。要加大重点区域防守力量投入,加强重点人群监护管控措施,切实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四是打击惩戒到位。严厉打击林区吸烟、野炊、烧纸焚香、燃鞭放炮等森林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严肃火案查处和教育惩戒,引发火灾必依法查处。

四、切实做好应急准备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重点防火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应急队伍全员备勤,一线待命,闻警而动,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防小火成灾;要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化演练。各镇要及时组织各村(组)扑火队伍开展一次培训演练,点验扑火装备器材,提升火场实战能力和安全扑火意识,确保一旦有险情能及时有效处置;要树立森林火灾底线思维,组织好“指挥、力量、装备”三靠前,做好应对最复杂、最困难情况的准备;要严格遵守“三先四不打”的扑火纪律,坚决防止无序指挥、盲目冒进造成扑火人员伤亡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件。

五、切实强化检查督办

县级包保领导要到岗履职、一线指挥。各有关单位,特别是林业、文旅、农业农村、民宗、民政、供电等部门,要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森林防灭火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和危险行为的管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强化防控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成立2个督查组,分片检查督办,对各镇、各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督查过程中发现工作落实不认真、火患查改不彻底的,将予以通报;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等引发森林火灾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责问责。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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