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01105619X/2024-13849 文       号 : 嘉政办电〔2024〕3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嘉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05月16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嘉鱼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切实做好2024年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按照属地、行业管理权责双线推进,全面开展防溺水风险排查,细化管控措施,坚决遏制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防溺水工作领导机制,完善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和任务清单,明确分片包保责任,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镇村为主、家校联动”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三)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镇负责建立“四位一体”〔一名村(社区)干部+一名教育系统职工+一名民(辅)警+一名志愿者(网格员)〕的工作专班,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负责对接各镇提供名单。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落实“四个一”(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的保障要求。
二、狠抓重点防范,落实管控措施
(一)加强隐患排查。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紧盯农村学校、村庄周边和学生上下学沿途等水域,对长江、三湖连江等江河湖泊、水塘、矿坑、游泳馆、水上乐园等隐患场所排查整治,全面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二)完善设施配备。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技防+物防”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警示标识和救生设施。对江、河、湖、库等重点水域,通过视频实时监控等手段,将危险水域全部纳入实时监控范围。持续开展“水花行动”,因地制宜改造、建设一批游泳场所,鼓励引导各游泳场馆向中小学生实行成本优惠价或免费开放,尽可能满足未成年人游泳、戏水需求。
(三)加强巡查管控。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工作职责和管辖范围,制定巡查工作方案,落实巡查人员和保障措施,将巡护巡查落实到具体人、具体水域,确保全天候、全覆盖、不间断开展巡查巡护。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将风险较高、管控难度大的水域全部纳入实时监控范围。各村组(社区)要结合汛期巡堤查险工作,组建联防巡查队伍,常态化开展辖区水域监管和巡逻巡查,提高水上救援反应能力和施救水平。对风险较高的三湖连江沙滩浴场区域,县水利湖泊局、县三湖连江管理处、县应急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鱼岳镇要加强协调联动,补充社会救援力量建立联合巡逻机制。
(四)盯紧目标人群。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控未成年人擅自下水游泳,室内游泳馆、涉水景区等戏水场所没有监护人陪同或没有安全员监管的,一律不准未成年人独自进入;对室外面向公众开放的游泳场所设置围栏,派人值守,未成年人一律不得私自进入。严防未成年人野外游泳,要求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做到“四知”(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巡查人员要加大巡查频次,对可疑苗头早发现、早劝返、早制止。
(五)强化应急处置。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防溺水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未成年人溺水事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最大限度降低伤亡伤害程度,要迅速查明原因,厘清责任,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同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三、加强宣传教育,严格督促检查
(一)强化社会宣传。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防溺水公益宣传及警示教育力度,通过播放防溺水公益广告、滚动字幕、提示短信以及在主要路口、重点水域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设立防溺水宣传栏等方式,向全社会普及溺水危害和相关救护知识,做到路上有横幅、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上有内容、电话有提示,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宣传、人人参与”的防溺水工作浓厚氛围。
(二)突出教育引导。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重点加强学生教育引导,通过主题班会、黑板报、校园广播、知识讲座、承诺书、倡议书等形式,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学生的防溺水意识和自救能力。要及时发送防溺水安全提示一封信,确保送达每一名学生及家长手中,做到家喻户晓;要强化家校联动,通过家长会、电话、短信等方式,动态提醒学生和家长增强防范意识。
(三)严格督促检查。县政府成立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持续开展防溺水专项督查。重点检查相关单位、人员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四个一”警示标识和救生设施是否配置到位、“四位一体”联防联控机制是否建立、水域隐患是否排查到位、宣传教育是否取得实效、家校沟通是否顺畅有力,督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因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大溺水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既查事故原因,又查事故责任),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嘉鱼县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属地和部门责任及任务清单
2024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嘉鱼县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属地和部门责任及任务清单
序号 | 单位 (部门) | 责任及任务清单 |
1 | 县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 1.负责领导全县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 2.适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督办责任落实,研究解决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重大问题。 3.加大人、财、物投入,建立健全领导分片包保、常态化跟踪督办问效工作机制和防溺水工作责任考核体系。 |
2 | 镇 |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负责辖区内防溺水、救助和处置工作。 2.督促指导辖区内村(社区)落实未成年人防溺水防控措施。全面摸清辖区内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底数。督促落实防溺水家庭第一监护责任人的责任。对监管力量薄弱的家庭进行摸排,建立重点关注对象清单。 3.建立重点水域隐患排查与整改台账,组织、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重点水域“四个一”警示标识、救生设施和“四位一体”包保机制。 4.在双休日、节假日、暑假等重点时段加强宣传教育和管控,对存在隐患的危险水域,做到警示标识全方位、隐患治理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 |
3 | 村 (社区) | 1.全面掌握放假期间在家学生情况,建立工作台账,紧盯中小学生,尤其是留守儿童、特殊家庭的学生,落实属地盯守责任。 2.加强重点水域隐患排查,落实“四个一”警示标识设置和“四位一体”群防群控工作机制。 3.利用宣传栏、文化墙及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防溺水安全常识,在重点水域安装“村村响”大喇叭进行宣传警示。组织并提醒村民收听“村村响”每天播出的防溺水音频广播。 4.推进防溺水“网格化”管理,将监管职责分解到每一个网格单元,确保水域监管不留死角。 5.在村(社区)活动中心宣传栏公布辖区内危险水域、临水路段警示示意图,并以文字形式进行警告。 6.对村(社区)管理水域指定专门负责人,对非村(社区)管理的水域要确定一名“村支”两委成员为具体工作责任人。组建预防未成年人溺水村(居)民志愿者巡逻巡查队,定时定段对河塘库边等危险水域进行巡逻。 |
4 | 学校 | 1.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教育宣传,落实防溺水教育责任,把防溺水安全纳入开学第一课的重要内容进行宣传教育。 2.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严防学生在校期间私自下水游泳。 3.落实安全教育“1530”规定,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学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 4.通过线上线下家长会、家访、微信群、QQ群、告知书、家长承诺书等方式强化教育,督促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未成年人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责任。 |
5 | 家庭 | 1.履行未成年人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职责。 2.加强对未成年人日常特别是假期安全监管,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 |
6 | 县委 宣传部 | 1.负责组织报社、广播电视台及新媒体广泛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县域融媒体中心作用,引导各类媒体坚持正面宣传和提醒为主。 2.做好相关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处置工作。 |
7 | 县委 政法委 | 1.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内容,检查指导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对防溺水问题突出的地区实施挂牌督办。 2.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进村入户做好防溺水宣传、劝导等工作。 |
8 | 县教育局 | 1.将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列入中、小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年度考核。 2.积极推动应急知识进校园,将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将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普及防溺水安全知识,推动安全意识入心入脑。 3. 建立完善假期家校安全联系机制,老师要通过家访、家长会、班级群、家校平台等定期与家长(监护人)沟通联系,督促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学生离校期间的提醒教育和监管责任。 4.督促学校落实学生在校期间防溺水的主体责任。 5.协调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不定期对手机用户发送有关学生安全的公益短信,提醒家长关注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做到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防范。 |
9 | 县公安局 | 1.落实溺水警情处置,维护社会稳定。 2.广泛发动基层派出所力量,参与重点水域巡查防控和防溺水知识宣传,加强对开放水域周边等涉险公共区域的逐一摸排和巡逻防控,依法查处各类破坏安全设施设备的违法犯罪等行为。 3.把预防溺水事故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现场处置,事故原因调查,事故性质鉴定,协助处置事故善后。 |
10 | 县民政局 | 1.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加强家庭探访和安全提醒。 2.做好学生溺水事故困难家庭的救助,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
11 |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 督促相关业主单位在采坑和地面塌陷积水区等水源危险区域设置“四个一”安全警示标识,在人员易达区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网、墙),放置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应急救援物品。 |
12 | 县林业局 | 1.负责加强对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防范和治理,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风险等级明确,责任主体明确。 2.加强对具有水体景观的湿地公园排查治理,督促相关业主单位在湿地重点水域及水体景观区等水源危险区域设置“四个一”安全警示标识,在人员易达区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网、墙),放置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应急救援物品。 |
13 | 县住建局 | 1.负责因建筑施工而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加强建筑施工监管,严格执行“围挡”作业,及时消除在建工地水坑隐患,严防少年儿童进入工地。 2.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四个一”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 |
14 | 县交通局 | 1.加强港口、码头安全管理,加强安全巡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2.协调地方海事部门参与溺水事故救援。 3.加强对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桥梁的安全监管,对国省干线公路、桥梁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并设置“四个一”警示标志和救生设施。 |
15 | 县水利湖泊局 | 1.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压实水域管理责任,协调属地和相关责任单位加强水域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2.将岸线管理巡查、堤防防汛查险、“河湖长制”与防溺水结合起来,加强堤面、江面、河湖面的重点时段巡逻巡查。 3.负责管辖范围内危险水域安全隔离带和“四个一”安全警示标识、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应急设施设备建设。 |
16 | 县农业农村局 | 1.会同相关部门,以农村地区学校、城乡结合部、村庄周边和学生上下学沿途水域为重点,对本辖区内的开放水域逐一进行摸排,绘制危险水域地图,评估风险等级,推动明确责任单位与责任人,逐一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负责管辖范围内危险水域安全隔离带和“四个一”安全警示标识和救生设施。 |
17 | 县文旅局 | 1.负责指导各类景区做好防溺水工作。 2.督促景区在涉水区域设置“四个一”警示标识和救生设施,有序开展防溺水宣传和巡查工作。 3.加大公共游泳场馆建设力度,加强游泳场馆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各游泳馆(池)做好安全防范,确保紧急救护措施落实到位。 4.鼓励引导各游泳场馆向中小学生实行成本优惠价开放。 5.加强对游泳协会监督管理,压实游泳协会责任。 |
18 | 县卫健局 | 1.及时组织对溺水人员的救援工作。 2.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和自救常识。 |
19 | 县应急局 | 1.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完善涉水危险生产区域的警示标识、防护设施。 2.加强应急准备和救援指挥协调,及时组织救援力量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3.组织开展防溺水工作安全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情况。 |
20 | 县气象局 | 1.及时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 2.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教育。 |
21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发挥专业应急救援职能作用,负责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溺水救援工作。 |
22 | 团县委 | 1.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及安全自护教育活动。 2.办好暑期希望家园、红领巾学堂,丰富青少年儿童假期生活。 |
23 | 县妇联 | 发挥各级妇联组织作用,以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家庭关系异常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的家庭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及安全自护教育活动。 |
24 | 县红十字会 | 组织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知识宣讲。 |
25 | 其他部门 | 对照自身职责,积极配合,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