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嘉鱼县加强村级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问答解读

来       源 : 嘉鱼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单位: 嘉鱼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2日 解读方式: 问答解读

名       称: 【部门解读】《嘉鱼县加强村级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问答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 起草背景是什么?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化解村级债务 的指导意见》(鄂办发〔2020〕23)文件精神建立化债控制长效机制,各级要建立健全村级债务警戒,举债审批、债务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村级举债行为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和县、镇两级村级债务动态监控机制。

二、起草依据是什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6号)、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湖北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鄂办发〔2016〕45号)、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化解村级债务的指导意见》(鄂办发〔2020〕23号)、咸宁市化债办《关于做好化解村级债务后续工作的通知》(咸农化债办〔2022〕3号)。

三、主要内容是什么?

明确村级债务范围、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存量隐性债务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化解隐性存量债务、建立追责问责机制等六个方面、按照“县级主导、镇级主责、村级主体”的原则,全面清理、核查、核实村级债务,建立村级债务县、镇、村三级动态机制。规范村级举债行为,坚持执行“五不准”原则,从村级源头上防止新增债务的发生。按照不同类别发生新增村级债务行为,加强审计和纪检监察监督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目标任务是什么?

进一步规范全县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及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政策、严肃财经纪律,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村级债务预防和监管机制,有效遏制村级新增债务,化解村级存量隐性债务,推进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进程、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五、如何组织实施?

1.规范村集体资金收支管理和村级经费管理,做好村级财务年度预决算,严禁以任何名义向金融机构、单位和个人借贷资金弥补收支缺口,严防出现坐收坐支、截留、挪用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2.严禁非经营性负债,历史债务未还清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新增债务,因特殊用途确需借债,不论数额大小都必需履行申报审批程序,由村民委员会出具申请报告,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报请镇人民政府审批。

3.健全控债长效机制,执行“五不准”原则,规范村内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严格落实“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程序,严禁举债开展项目建设。   

4.规范村集体非流动资产管理和档案管理,确保村集体资产不流失和工作延续性,资料有档可查。

相关文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村级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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