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嘉鱼县以“亩产论英雄”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       源 : 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单位: 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8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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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亩产论英雄”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1]13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业企业集约高效用地评价指导意见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1]19号)等文件要求,为健全“亩产论英雄”综合考评机制,开展工业企业集约高效用地评价,结合我县实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嘉鱼县以“亩产论英雄”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亩产论英雄”改革决策部署,全面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按照省委、省政府文件,对嘉鱼县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主要任务是以县域经济、各类开发区和工业企业为重点,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坚持精细化管理,优化增量、盘活存量、强化监管,建立健全“亩产论英雄”综合评价机制、“集聚发展、应保尽保”引导保障机制、“密度提升、挖潜增效”开发利用机制、“源头管控、能批能收”全流程监管机制,构建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的目标体系、标准体系、实施体系、考核体系,着力提高经济密度和投入产出效率,以实施“亩产论英雄”倒逼土地利用方式从粗放向集约转变,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亩产论英雄”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1〕1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0〕23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业企业集约高效用地评价指导意见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1〕19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亩产论英雄”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1〕20号)等文件,借鉴浙江省等地“亩产论英雄”改革经验,结合嘉鱼县实际,充分征求各县直相关部门意见,制定了《嘉鱼县以“亩产论英雄”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本次起草的《实施方案》共征求了11个县直单位和8个乡镇政府意见,其中嘉鱼县科学技术与经济信息化局和嘉鱼县司法局2家单位对本次起草的《实施方案》提出了部分修改意见,全部予以采纳。同时,该《实施方案》于7月29日在嘉鱼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广泛征求意见,期满后未收到不同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三部分,依次为:1.工作目标,明确开展“亩产论英雄”改革的四个工作目标;2.工作任务,以突出亩产效益为导向,以开发区为“主战场”,以工业企业为对象,明确以强化规划引领管控、优化土地要素配置、实施项目联审监管、提升工业用地经济密度、提高工业用地开发强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措施和实行土地全流程管理等八项工作任务;3.工作保障,为了推动完成“亩产论英雄”考核评价工作顺利完成,从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考核组织迎检、完善奖惩机制和注重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嘉鱼县规下工业企业“亩产论英雄”考核评价办法》全篇共分六部分,依次为:1.评价范围,明确了本次考核的工业企业评价范围;2.评价指标,本次考核规下企业为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等评价指标;3.评价办法,从指标权重、计分规则、修正系数、亩均税收超额加分、其他加分和综合得分计算等方面明确了考核评价办法;4.分类排序,将工业企业划分为A、B、C三类并排序;5.动态管理,政府每两年开展一次考核评价,发布规下“亩产英雄榜”,且三类企业进行动态调整;6.应用结果,按一定比例授予自然资源集约高效型企业称号,分别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切实推动资源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高成长性企业集聚,倒逼落后企业和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或淘汰退出。
四、有关数据设置的方法和依据
(一)指标选择的原则
评价指标体系应能客观全面反映县域工业企业用地的总体状况,指标选取在遵循科学性、层次性、系统性、独立性和可操作等原则的基础上,参考学者对工业企业集约用地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及同类型地区的实践经验,结合嘉鱼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选择了工业企业集约高效用地评价指标。
(二)指标权重确定的方法
采用德尔菲法确定权重,邀请七位相关研究领域的专家进行两轮打分,第二轮打分参考第一轮打分的结果进行,最终确定指标权重值。
(三)税收超额修正系数确定的方法
采用德尔菲法确定修正系数,通过专家打分,确定一个差额百分数作为修正系数,对区域内工业企业亩均税收指标进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