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实施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 推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0-12-30 来源:香城都市报

 

记者近日获悉,我市实施“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2020年—2022年),加强小城镇建设,补齐小城镇发展短板,推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建设美丽咸宁。

据了解,从2016年开始,我市就把小城镇建设纳入“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幕阜山绿色产业带”以及“沿江生态文明示范带”等市级发展战略,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截至目前,全市各乡镇做到了镇区规划全覆盖,乡镇规建管机构设置全覆盖。据初步统计,从2016年至今,全市投入小城镇建设资金近4亿元。

通过近几年的“擦亮小城镇”行动,全市各乡镇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公共厕所以及镇区供水等设施建设基本完成;部分乡镇对临街建筑进行了立面改造,如106和107国道、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幕阜山绿色产业带、沿江生态文明示范带沿线乡镇镇区以及部分道路沿线房屋均进行了立面改造。全市有46个乡镇(不含城关镇和办事处)镇区不仅组织了建筑立面改造,而且还建设了一批街心公园、文化广场。但在城镇秩序、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治理水平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短板。

据悉,此次我市“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以建制镇(不含城关镇)、乡、独立于县城区和乡镇镇区之外的街道建成区为主要对象,以国道、“三带”沿线乡镇及口子镇为重点,兼顾主要道路沿线、高速出入口等重要节点,全面实施以“七补齐”(补齐规划缺失、公共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镇风貌、产业发展、治理水平等方面短板)为主要内容的“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市小城镇普遍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要求,形成16个以上(北三县每个县市区不少于3个,南三县每个县不少于2个、咸宁高新区1个)配套完善、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美丽城镇,小城镇服务和带动乡村振兴的能力显著增强。

在三年行动中,我市围绕七个补短板,重点推进编制美丽城镇建设三年规划(方案)、建立整治项目库、加强垃圾治理、加强生活污水治理、加强水域治理、整治镇区秩序、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完善生产生活服务、完善交通设施、完善市政设施、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整治沿街立面、打造街区节点景观、传承传统风貌、突出乡村产业支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等17项工作。(记者 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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