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城区11家物业服务企业及高层住宅小区开展“3·15”消防产品专项联合检查。
活动中,检查组发现高层建筑内8家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水枪水带、烟感探测器、防火门不规范等问题,现场责令整改7家,发现2家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现场责令改正。
同时,检查人员对各物业负责人识别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进行了现场培训,要求物业负责人要以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切身利益为重,杜绝购买和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一旦发现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要及时向县消防救援大队举报。
此次联合检查,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11家物业服务企业,由三家单位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检查结果通过该平台向社会公示。
下一步,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将针对此次社会单位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上门回访,听取反馈,同时为社会单位和群众宣传普及消防产品质量知识,发动社区和群众参与共同治理消防产品违法行为的行动中,夯实社会面火灾防控基础,为加快“五高新嘉鱼”建设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作者:肖帅 李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