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嘉鱼县税务局涉税争议调解机制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2-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嘉鱼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嘉鱼县税务局涉税争议调解机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湖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提升基层税收治理能力,畅通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诉求有效收集、快速响应和及时反馈渠道,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鄂税依法行政办发〔2022〕3号)要求,结合全县税务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务领域的实践运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税费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以打造“税务+N”新治理体系为目标,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规范开展税费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构建外部信息交换与合作、税费咨询、纠纷调解、权益救济、税情收集、风险防控为一体的税收治理综合体,实现纠纷争议化解与营商环境评价、满意度测评一体推进、一并落实、一同提升,不断提升基层税收治理能力。

三、组织领导

  组长:阮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浩然县委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恩威县委党委委员、副局长

        卢劲武县委党委委员、副局长

        潘卫芳县委党委委员、副局长

员:法制股、办公室、税政一股、税政二股、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风险管理股、组织人事股、党建工作股、党委纪检组、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鱼岳税务分局、潘家湾税务分局、高铁岭税务分局、牌洲湾税务分局。

领导小组职责:统筹部署推行任务,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实施有方案、部署有要求、推进有标准、任务有落实、工作有考核、组织有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股,作为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其他业务部门各派出一位业务骨干,集中攻关,重点解决推行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四、税费争议咨询调解机构

“一站式”解决纳税人缴费人争议调解、法律援助和涉税咨询,配套建立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快响机制,与多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做到简单问题“马上办”、特殊事情“协调办”、疑难争议“合力办”,打造简单争议分局解、复杂矛盾县局办”的税费争议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成立“嘉小税·嘉顺心”调解工作室和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

(一)调解机构人员组成情况

1. “嘉小税·嘉顺心”调解工作室人员组成

(1)税务分局:

组长:

副组长:李军华

成员:程紫露、游莎、李黎明

(2)第二税务分局:

组长:曹斌

副组长:张达平

成员:刘志升、黄靖、何雨柔

(3)鱼岳税务分局: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胡普华

成员:江华、陈雨菲、李祎哲

(4)潘家湾税务分局:

领导小组组长:李永海

副组长:周焕军

成员周密、沈伟民、唐振

(5)高铁税务分局:

领导小组组长:严斌

副组长:朱雄鹰

成员:陈岚、钟文、高胜

2. 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人员组成

组长:高拥军

副组长:徐辉、刘敦慧

成员:周雄、蔡威、李锐、昌冬梅

(二)调解机构工作职责:

1.“嘉小税·嘉顺心”调解工作室工作职责

认真倾听并记录调解对象诉求,用合适的语言引导调解对象解决矛盾,根据实际情况和现有资料进行查询、核实情况,合理向纳税人缴费人解释,耐心调解,若税费争议复杂,则把现有资料收集整理,向上一级争议调整机构流转。行政相对人与税务机关就下列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认为损害其合法权益时,可以向税费争议协调化解机构申请税费争议协调化解:

1)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2)非税社保费征收行为;

3)行政许可行为;

4)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

5)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6)行政处罚行为;

7)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开具或出具完税凭证、《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行政赔偿,行政奖励等;

8)资格认定行为;

9)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1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2.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上级税务机关关于法治建设的安排部署;

(2)对本单位的涉税争议文书进行审核把关;

(3)指导、参与“说理式执法”、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咨询、落实、调研和反馈;

(4)指导、协调、推进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工作;

(5)参与、协助落实好相关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事项任务;

(6)协助做好法律救济工作和相关数据统计;

(7)协调落实税收法治监督检查、执法责任追究、执法风险防范有关工作;

(8)协调落实上级税务机关安排的其他税收法治工作。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

纳税服务品牌创建工作是我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全县税务系统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纳税服务品牌提升创建的工作部署上,深刻领会纳税服务品牌创建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方案和要求,从讲大局的角度去实打实、硬碰硬的落实。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全局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同向发力,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上下工作安排有序、对接有效、落实有力。做好涉税争议调解机制工作。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

发挥税收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涉税争议调解机制工作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宣传工作的一部分,周密制定宣传计划,创新税收新闻宣传方式方法,做强主流媒体宣传,进一步扩大纳税人、缴费人对我局服务品牌的知晓度和认可度,积极营造和谐征纳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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