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嘉鱼县税务局2023年“嘉小税”纳税服务品牌提档升级专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嘉鱼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嘉鱼县税务局2023年“嘉小税”纳税服务品牌提档升级

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及县委工作经济会议部署,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按照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要求,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打造湖北强县工程示范、建设滨江生态公园城市贡献税务力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的工作理念,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急难愁盼问题,通过深入开展“嘉小税”纳税服务品牌提升活动,在提升办税质量上“下功夫”,在创新服务上“出新招”,在机制保障上“求实效”,打造服务品牌升级,展示嘉鱼特色,以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向好促进全县营商环境整体提升。

二、创建目标

丰富“嘉小税”纳税服务品牌内涵,拓展服务品牌创新举措,推动我县服务品牌再升级,从品牌服务的具体事项入手,带动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问题”的解决,为纳税人提供更丰富、更精准、更精细的纳税服务。

三、品牌内涵

打造嘉鱼特色“店小二”式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专业的办税缴费服务,以热情、贴心的服务和精益求精的态度,着力打造一个服务质效更优、征纳距离更短、受众对象更精细、智能办税更便捷的税务服务团队。

四、组织领导

   长:阮鹏

常务副组长:卢劲武

副组长:胡中心、方锦春、刘浩然、周恩威

成员单位: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制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风险管理股、财务管理股、组织人事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纪检组、信息中心、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第二税务分局、鱼岳税务分局、潘家湾税务分局、簰洲湾税务分局、高铁岭税务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纳税服务股,作为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嘉小税”纳税服务品牌提档升级专项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拟定主要工作规则、运行机制,统筹协调各项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具体落实“嘉小税”纳税服务品牌提档升级专项工作的各项行动措施。

五、工作步骤

(一)发布阶段

拟于七月份召开品牌发布会,邀请市局和县政府相关领导、企业代表参加发布会,制作“嘉小税”品牌手册现场发放,介绍“嘉小税”品牌,为各品牌负责人授牌。

(二)实施阶段

1.强化提升宣传服务质效

(1)持续开展“嘉小税·嘉学堂”纳税人学堂系列培训活动。建立纳税人培训线上线下课堂,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通过建立规范持久的税法宣传和税法辅导机制,增强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的长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努力实现纳税宣传辅导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有效解决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问题,促进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股

负责人:刘彪

责任单位:全体成员单位

实施时间:长期

(2)成立“嘉小税”青年突击队,发挥青年干部在重点项目工作的主力军作用,为纳税人纾困解难的同时,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通过义务植树、义务献血、义务清洁、义务救援等行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嘉鱼税务青年好形象。

突击队长:周晴

突击队员:蓝色训练营营员

实施时间:长期

2.着力优化办税缴费体验

(3)持续开展“嘉小税”流动导税小分队活动。组织专家团队、流动导税小分队、青年志愿者、涉税服务机构税收服务志愿者通过税法宣讲、纳税辅导等方式,在工业园区、人流密集的社区、公园、村镇街道等,全面覆盖式开展税收宣传、税费优惠政策推送和纳税服务掌上办体验。联合人社、医保部门、社区网格员等加大宣传税费线上缴纳方式、帮助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辅导线上社保缴纳、查询等操作,面对面宣传政策、解答问题。进入挂点乡村开展税收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购买农产品,宣传社保费、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进入学校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给学生普及税法知识,进一步认识税收、了解税收、支持税收。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股

负责人:刘彪

团队成员:蓝色训练营营员

责任单位:全体成员单位

实施时间:长期

(4)开展“嘉小税·嘉体验”税收体验官活动,定期选取部分纳税人代表请到办税服务厅,全方位的体验办税服务、政策辅导、业务分流、窗口办理等各类办税流程,并通过自己的体验对办税流程提出改进建议,促进提升办税服务厅的服务质效,年终为优秀体验官代表颁发“体验之星”荣誉证书。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股

负责人:刘彪

团队成员:蓝色训练营营员

实施时间:长期

(5)持续推行“嘉小税·店小二”服务专员制度。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为企业提供上门辅导,跟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提供专员式、全周期、跟进式、常态化税费服务。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股

负责人:各税源管理分局局长

责任单位:全体成员单位

实施时间:长期

3.多维度延申纳税服务

(6)组建“嘉小税·嘉税云”远程辅导团队。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办税服务远程辅导专区,由全局业务骨干组成远程辅导团队,专门为不方便前往现场的纳税人解决系统操作、政策解读不清等疑难杂症,提高办税服务的现代化、精细化和人性化。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股

负责人:刘彪

团队成员:蓝色训练营营员

责任单位:全体成员单位

实施时间:长期

(7)组建“嘉小税·嘉解忧”运维团队,利用网格化管理,提高运维效率,组建由信息中心牵头,各业务股室参与的实体化运维团队,按照职责分工,形成“以点带面、高效对接”的“网格化”管理机制,指定专人对各业务部门发起运维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及时进行上报,对处理完毕的及时进行验证关闭,按日进行流程监控,处理未办结事项,明确分工,加强协调,确保发起的运维高效、快速解决。

牵头单位:信息中心

负责人:周小庆

团队成员:蓝色训练营营员

责任单位:全体成员单位

实施时间:长期

(8)成立“嘉小税·嘉顺心”调解工作室。“一站式”解决纳税人缴费人争议调解、法律援助和涉税咨询,配套建立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快响机制,与多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简单问题“马上办”、特殊事情“协调办”、疑难争议“合力办”,打造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的多元素税费服务新模式。

牵头单位: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负责人:徐辉

责任单位:全体成员单位

实施时间:长期

(三)总结阶段

每个品牌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或系列活动时要注重收集纳税人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至主管税务分局及相关业务股室,根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归纳总结,修改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效,力争将“嘉小税”品牌做成精品,提高影响力,以最大限度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办税体验。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

纳税服务品牌创建工作是我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全县税务系统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纳税服务品牌提升创建的工作部署上,深刻领会纳税服务品牌创建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方案和要求,从讲大局的角度去实打实、硬碰硬的落实。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全局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同向发力,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上下工作安排有序、对接有效、落实有力。做好“嘉小税”纳税服务品牌提升工作。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

发挥税收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把纳税服务品牌提升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宣传工作的一部分,周密制定宣传计划,创新税收新闻宣传方式方法,做强主流媒体宣传,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嘉小税”品牌纳税服务提升工作中的亮点举措、实际成效,进一步扩大纳税人、缴费人对我局服务品牌的知晓度和认可度,积极营造和谐征纳环境,努力将“嘉小税”打造为嘉鱼税务金字招牌。

国家税务总局嘉鱼县税务局

“嘉小税”服务团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嘉小税”服务团队(以下简称团队)的管理和优化纳税服务业务流程,提高工作运转效率,提升“嘉小税”品牌效益,推动“嘉小税”服务工作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建设,培养壮大一支具备一定税收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税收服务队伍,深入开展“嘉小税”服务活动,提高纳税人和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构建税收共治格局。

第二章 团队组织

第三条 团队由国家税务总局嘉鱼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统一管理,负责对“嘉小税”服务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和协调。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中,团队是由嘉鱼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县局青年业务骨干、分局税收管理员组成。

第三章 团队管理

第五  纳税服务股为开展“嘉小税”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做好徽章、袖标、绶带、旗帜等标识物品准备和场地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为“嘉小税”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相关活动安排要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第六 团队工作应主动适应税收政策变化和管理需求,紧密围绕税收工作的实际需求,向纳税人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七条  团队成员应本着客观、公正、负责的原则服务于税务工作,维护税法实施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八条  团队成员应遵守相关纪律与规范服务行为,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经济活动,不得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第九条  团队应实行定期交流和培训制度,提高团队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 团队活动

第十条团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嘉鱼县税务局2023年“嘉小税”纳税服务品牌提档升级专项工作方案》要求,主要开展以下“嘉小税”服务活动:

(一)“嘉小税·嘉学堂”纳税人学堂系列培训

(二)“嘉小税”青年突击队;

(三)“嘉小税”流动导税小分队;

(四)“嘉小税·嘉体验”税收体验官;

(五)“嘉小税·店小二”服务专员制度;

(六)“嘉小税·嘉税云”远程辅导;

(七)“嘉小税·嘉解忧”系统运维;

(八)“嘉小税·嘉顺心”争议调解工作。

第十一条  团队根据税收重点工作以及日常税费服务需要,开展以下税收工作:

(一)开展营商环境创新项目专项服务工作,为平台经济企业提供宣传、辅导、协调等服务,解决平台企业涉税问题;

(二)在办税缴费服务场所提供辅助性服务;

(三)通过纳税人学学、“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等形式开展公益性宣传活动:

(四)上门为老年人、行动不便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办税缴费帮扶服务;

(五)开展办税缴费服务体验活动,收集纳税人提出的改进意见;

(六)其他税收服务工作。

第四章 纪律与奖惩

第十二条  团队成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包括通报批评、取消服务资格、扣减绩效分数、约谈谈话等,情节严重移交有关行政、司法机关。

第十三条  团队成员在工作中表现出色、有突出贡献者,应及时进行表扬和奖励,奖励应当公开透明。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嘉鱼县税务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