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政策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1-13 来源:湖北省税务局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出台背景

为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便纳税人更加便捷办税,从2016年开始,原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了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结合国税、地税机构改革实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对省内通办事项重新进行了梳理整合,并予以公告,同时对《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的公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和《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试行省内通办的公告》(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予以废止。

二、《公告》主要内容

原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的省内通办事项包含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预约办理、宣传咨询等八大类207个事项;原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的省内通办事项包含税务登记、税收优惠、税务认定、申报纳税、税款征收、证明办理、宣传咨询等七大类136个事项。此次发布的公告,将原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和原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发布的公告事项进行了梳理整合,形成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预约办理、宣传咨询等八大类154个省内通办事项,以便纳税人更方便、快捷地办理涉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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