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嘉鱼县税务局 涉税争议解决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3-03-15 来源:嘉鱼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嘉鱼县税务局 涉税争议解决工作机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和湖北省税务局《深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五抓五促”工作方案》,县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机制

一、工作目标

建立涉税争议解决工作机制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要健全多元化解决工作机制,探索与社区、行业协会等协同共治,解决纳税人缴费人重大涉税争议,对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提高税费执法质量,降低税费执法风险建设和谐高效的税收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机制

从县局法制部门、税政部门、纳服部门选派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且具有法学、税收、公共管理等专业背景的人员组成涉税争议调解专业团队(以下简称“团队”),主要工作职责为:团队进驻“嘉小税·嘉顺心”税费争议调解工作室,依托工作室共同对本县税务局重大信访投诉案件进行争议调解或者对相关涉税费争议案件在诉前和诉中进行调解,并在诉后为当事人做好释法答疑,做好全县疑难税费争议化解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专业争议范围

团队重点解决各类涉税(费)业务中存在的重大矛盾争议问题,致力于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税费争端。

(二)制定工作规范和流程

制定涉税争议解决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便于工作的开展、管理、监督和考核。

(三)开展争议调解

由税源管理部门第一时间与“嘉小税·嘉顺心”税费争议调解工作室对接,工作室涉税争议调解专业团队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开展争议调解,实现矛盾纠纷归口管理,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复议诉讼之前,进一步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四)开展业务培训

应定期或不定期采取邀请资深法律工作者、税务专员、相关领域专家以及学者通过授课、召开业务研讨交流总结会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与研讨,提升团队调解员的调解能力与水平,确保调解工作质效稳步提升。

(五)加强工作管理

应加强调解工作的日常管理,完善管理工作制度和流程,提升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与能力,以管理促进工作,提升工作质效。

()优化考评激励

建立调解工作考评激励机制,对在涉税争议调解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良好成效、成功化解矛盾争议的调解员,由县局予以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涉税争议解决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涉税争议解决会议,集中商议重大涉税争议解决方案,为有效化解辖区涉税费争议提供组织保障。

(二)采取调解优先,源头化解争议。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提高调解工作质效,对典型性、苗头性、普遍性的涉税费争议进行分析研究,努力从源头上化解涉税费争议,建立涉税费争议调解新机制新模式。

(三)加强督导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涉税争议调解专业团队人员要凝聚思想共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二要严明工作纪律。涉税争议调节专业团队要努力做到“争议就地解、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局”,将先进的法治理念和方法融入税收基础治理,精心打造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的纳税服务前沿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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