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政办发〔2020〕10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嘉鱼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嘉鱼经济开发区,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嘉鱼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鱼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实施方案
为提升基层政府现代化治理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0〕20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0年11月底前,全面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县级、镇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组织实施。
到2022年6月底前,根据国务院部门编制的其他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认真抓好落实。
到2023年,全面完成国务院、省、市文件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更加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2020年11月初形成县、镇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事项梳理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除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责任单位:各镇、各相关部门;指导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二)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2020年11月底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完成县、镇两级目录编制汇总工作。编制目录要实事求是,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县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指导镇政府抓好26个试点领域及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的贯彻落实,确保镇政府能顺利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责任单位:各镇、各相关部门;指导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三)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政民互动、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检查、公开事项目录动态管理等制度规范,并视工作需要配套编制工作流程图,构建系统完备、责任明确、易于操作、运转有效的制度规范体系,形成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推进政务公开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责任单位:各镇、县直各部门;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实行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拟定公文时要提出信息公开属性建议,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说明理由。制发公文时,在文件附注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字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定期对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及时予以公开,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准确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切实做好保密审查,不得公开涉密信息,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和政务新媒体,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整合利用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责任单位:各镇、县直各部门;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五)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逐项对照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确保目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各镇和县直各部门都要有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县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要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和精准性。要综合利用惠民政策“明白卡”、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政府热线等多种渠道,积极借助县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影响力。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各镇、县直各部门;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
(六)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制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结合职责权限,公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座谈会参加人员及范围、实地走访情况、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等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要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责任单位:各镇、县直各部门;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
(七)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要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要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依托政府网站加快“指尖上的网上政府”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实体政务大厅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实现办事政策、服务信息向乡村延伸,为公众提供精准高效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责任单位:各镇、县直各部门;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八)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严格执行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制度,及时运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务服务大厅、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渠道和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制订背景、依据、主要内容、新旧政策差异等进行宣传解读。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责任单位:各镇、县直各部门;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九)加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建立完善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完善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结合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总结借鉴疫情防控信息公开、解读、传播做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各镇要积极探索在本级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开设“村(居)务公开”栏目,以村(社区)为单位公开重要信息。(责任单位:各镇;指导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镇、县直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该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负责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队伍建设。各镇和县直各部门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责任人,并于10月15日前将分管领导及具体联系人(含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具体联系人加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QQ群221951480,联系电话:6363356,邮箱:2606409812@qq.com。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督查评价。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并加大分值比重。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各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和发布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指导责任分工表
2.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格式模板
3.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解表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
院,县检察院。
嘉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