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安局关于报送春节值班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 : 01105619X/2021-0805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
名       称: 咸宁市公安局关于报送春节值班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2月07日
咸 宁 市 公 安 局
关于报送春节值班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公安局,温泉、咸安、高新分局,局直各单位:
一、假期安排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调休要求,2021年春节假期为:2月11日至17日,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二、值班安排报送
请各地各单位于2月3日前将值班表报送警令部(FTP://10.76.65.2/)“节假日值班安排”文件夹,登录名、密码均为jlb,联系电话:8172000。
三、安保情况上报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职尽责,并于每日17时前向警令部指挥中心报告当日值班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联系电话:8172000。
节假日安保工作情况于2月17日17时前报警令部(FTP://10.76.65.2/)“节假日安保”文件夹,补充情况续报。
咸宁市公安局
2021年2月2日
上一篇: 关于印发《嘉鱼县公安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